有機驗證規範出爐 不得有農藥殘留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有機驗證規範出爐 不得有農藥殘留

2007年06月15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4日中廣新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農委會有意在制定有機農產品驗證辦法時,把有機農產品殘留農藥寬限值,由現在的「不得檢出」放寬為「5%以內的容許值」,遭到有機農業的專家學者嚴厲撻伐。

立法院今年1月底剛審查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這個法案授權農委會研擬兩個子法,妥善管理國內和進口的有機農產品。農委會之前打算在子法中放寬有機農產品的農藥殘留量容許值到5%,這和目前各有機農產品驗證單位,對有機農產品檢驗「不得檢出」農藥殘留量的標準,寬鬆很多,引發各界不滿。

為了順應民意,農委會主委蘇嘉全今天宣佈,未來有機農產品不得有農藥殘留,同時,市面上的有機標章在2009年會完全換發成為「OTAP」標章,方便消費者辨識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