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部門占全國逾半排碳量,產業投入減碳是我國淨零關鍵。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17)日指出,全台1791家上市櫃公司,將近75%業者連減碳階段性目標都未提出。國際企業碳揭露已逐漸轉為強制規約,綠盟呼籲政府提出政策工具,令企業公開淨零目標外,更要揭露氣候轉型計畫,確保業者真能達成目標、避免漂綠。
全台上市櫃企業 僅7%承諾淨零 近75%交白卷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日召開記者會,盤點全台1791家上市櫃公司,發現僅118家(6.6%)承諾淨零;334家(18.6%)雖提階段性減碳目標,但未承諾淨零。高達1339家(74.8%)業者在金管會平台上交白卷,或僅以「盤查後待確認」、「研議中」應付。若只聚焦排碳大戶,83家符合環保署應盤查門檻的上市櫃公司中,只有22家提出淨零承諾,41家業者連短、中期減量目標都未提出。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指出,國際上要求企業揭露氣候目標,已從自願性參與轉為強制要求。金管會雖要求上市櫃公司填報承諾,但缺乏強制力,「如果企業真的就是不理你,那我們能怎麼辦?」呼籲政府提出有利政策工具,不應允許高達7成的上市櫃公司連階段性目標都未提。
綠盟補充,日前已寄發公文,要求業者儘速提出目標。截至8月16日止,共獲16家企業回應,有10家企業表明即將、或已經在自家平台提出淨零承諾。
民間籲強制要求氣候轉型計畫防漂綠 環署:已有精進做法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林怡均指出,國際上針對企業減排的揭露重點,也不再只是提出各階段目標。包括聯合國、歐盟及部分國家,都宣布將要求業者提出氣候轉型計畫,確保企業宣稱的作法能達到減碳目標、避免漂綠。
林怡均表示,轉型計畫應符合幾項要求。首先,企業的投資、資產配置,以及商品和服務,都必須有足夠減碳效果。此外,企業治理也須注意減碳部門如何將做法上達管理階層、不同部門。最後,企業也應說明如何與外部合作,以支持產業鏈、政府政策推動氣候行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表示,產業減碳固然是企業責任,但仍須由環保署集結相關部會訂定規範、持續監督,才能具體落實國家整體減碳目標,並確保企業做法符合國際規約,「政府不只是統整永續報告書的角色」。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今日也應邀出席記者會。他坦言,《氣候法》現階段預告子法確實未要求企業提轉型計畫,但「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草案已精進做法,要求業者必須說明原料、燃料及生產營銷相關內容,目的就是要更細緻掌握企業減排作法,「這已經超越過去單一數據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