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計上半年實施國內碳權買賣機制的碳交易辦法草案,在8日舉行的公聽研商會上,產業界認為,環境部每筆交易收取5%手續費太高。氣候署則表示,碳交易手續費非尋常規費,其中反映了業者的減碳責任,並非能以金融商品類比。而為避免炒作,草案不開放碳權轉售,每筆碳權只能交易一次。
碳交易手續費5%業者嫌太高 氣候署:非一般規費
環境部去(2023)年12月推出「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簡稱碳交易辦法),8日辦理公聽研商會,邀請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產業代表討論。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辦法將在今年上半年施行。
草案訂定國內碳權有定價交易、協議交易、拍賣三種方式。無論何種交易方式,環境部都會向買方收取5%手續費。中國石油化學公司代表對此指出,一般證券交易手續費通常在1%以下,碳交易的手續費太高;鋼鐵公會則認為,「協議交易」根本沒用到碳交易平台,收取5%手續費不合理。
氣候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碳交易手續費並非一般規費或平台服務費,不該以金融商品角度去理解。黃偉鳴受訪時補充,業者購買碳權來抵減排放並非實際履行減量義務,國外通常會利用手續費向業者另外課責、挹注國家減碳基金;以碳交易制度近似我國的新加坡為例,碳交易手續費就是5%。
不過草案另訂100公噸以下碳權交易免手續費,恐讓有心業者將交易切割成多筆來規避手續費,金管會也建議環境部考量調整門檻。黃偉鳴回應,碳交易動輒百噸以上,若有人規避,金額恐怕很可觀,會再研議如何解決。
「垃圾碳權」殘存影響碳定價? 環團籲訂上下限
一筆碳權可以交易幾次?為避免有心人士炒作,草案規定每筆碳權只限交易一次。但半導體產業協會認為,交易次數應適度開放,例如允許業者收購來的碳權可有一成轉售額度。黃偉鳴表示,碳權若可轉手,恐怕出現惜售炒作現象,且最後市場上將存在不符減碳效益的「老碳」,「你要賣了,還沒有人跟你買」,反而是對業者不利。
舊時的環保署曾開放部分產業執行「先期專案」取得減碳額度,但當時的核發機制並不嚴謹,並因此被環團批為「垃圾碳權」。針對環境部開放此類碳權可協議交易,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研究員林雨璇呼籲,應進一步訂定價格上下限,避免低品質碳權被業者大量以低價收購、扣抵碳費,影響碳定價。半導體產業協會則呼籲,先期專案和其他兩類減碳額度(抵換專案、自願減量專案)一樣皆是依法申請核發,應一視同仁,限定只能採協議交易並不合理。
黃偉鳴表示,先期專案當年是為鼓勵而做,不比後續的減碳方法嚴謹,使用用途、碳交易、扣抵碳費都要嚴格限制,才能避免誤導民眾以為和其他類型減碳額度等值。他強調,先期專案抵換碳費「不會1噸抵1噸」,而是必須「打好幾折」,但並未回應是否訂出上下限。
至於企業自身有碳中和需求,是否可以收購國內碳權?黃偉鳴表示,《氣候法》規定企業必須有增量抵換、扣抵碳費等需求或其他「經環境部認可之用途」才能參與買賣,然而後者之用途尚未在碳交易辦法草案中訂定,會再評估相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