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10日下午舉辦「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場聽證會」,金山、石門、萬里、三芝等數百位居民在會場外高喊:「核廢料滾出去!」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認為原能會不顧環保署「審核不通過」之決議,違法召開聽證會。
台電公司表示,用過核燃料處理方式分為三階段,依序為溼式貯存、乾式貯存、最終處置或再循環利用,用過核燃料從反應器退出時,具有高放射性及熱量,必須先貯存在水池中冷卻,但台電公司資料顯示現有貯存水池容量有限,只夠放到2010年,為讓核一廠不提前停止運轉發電,固有興建乾式貯存場之必要。
環保聯盟理事長徐光蓉指出,原能會漠視金山斷層的存在,將高達10億元經費委由核研所將乾式貯存場設置在核一廠區內,根本是球員兼裁判的行為,明確違法。石門鄉居民陳先生說,原能會未盡嚴加把關之責,枉顧北海岸四鄉鎮居民的性命,不顧民眾意見,要將核廢料乾式貯存場建在北海岸。
環保聯盟質疑,核一廠將於107年除役,現有貯存設施容量理應足以使用至除役年限,台電欲興建乾式貯存場,企圖讓核一廠延役。台電公司則表示,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為必要,與核一廠除役或延役無關,且乾式貯存不會是最終處置場。
台電公司表示乾式貯存在國際上已有安全運轉經驗,且設計保守嚴謹。國內研究輻射傷害權威,台大海研所教授楊肇岳認為核電廠的安全是神話,美國學者證實用過核燃料棒是當今輻射毒害最強烈的東西,生物接觸8秒以內立即死亡,危害長達百萬年,且將高放射性核燃料露天貯放於廠區內,比核電廠和核子彈的危險有過之而無不及。
居民在聽證會會場抗議之後,前往台電公司遞交抗議書,抗議聲明包括拒絕台電核廢料、反對興建貯存場;核廢料限期移出台北縣;核一、二廠自然終結不得延役;擴大逃命圈為16公里並落實核安演習;儘速完成警報廣播系統;儘速完成緊急道路疏散系統;立即終止乾式貯存設施建照申請聽證會;原能會應確實監督核能安全,勿成為台電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