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無道路區保育法規,是在考量未來子孫的福祉之下,立法保護目前僅存還未受開發干擾的原始林地,禁止在該區域開闢道路,使其不受伐木、採礦與鑽探石油、天然氣等活動的破壞,保留最後僅存的野地。
2007年5月24日,美國參眾兩院在民主、共和二黨以及保育團體的齊力支持下,重新提出保護美國境內總計5,850萬英畝國有林地,免受開發威脅的「無道路區保育法案」(The Roadless Area Conservation Act)。這項法案將保護美國39個州的原始森林與草地,免於遭受進一步的道路開發及商業開採威脅。
高度民意支持的政策
無道路區法規從草擬至今,一直備受關注與爭議。然而,隨著主政者的更迭,施行方式也幾經更動。早在2000年5月,美國林務局首次提出了「無道路計畫」(Roadless Plan)提案,計畫在全美國家森林約1/4的土地內停止造路。經過多年的科學研究,並在全美各地舉辦超過600場公聽會,蒐集到超過160萬則民意。結果顯示,高達95%的民意都支持這項保護政策。
因此,2001年1月,當時的美國總統柯林頓正式宣布,將此道路開發與商業性伐木的禁令,納入美國近6,000萬英畝的林地管理策略。這項無道路區保育法規(The Roadless Area Conservation Rule),可說是美國史上最重要的環境政策之一。
少開路,每年省下上億稅金
無道路區保育法規主要是限制道路開闢,以及伐木、採礦與鑽探石油、天然氣等開發活動,因為這些野地受保存的森林,大多是僅存的古老森林,在全球暖化日益加劇的今日,扮演了移除大量二氧化碳的重要角色;是屬於大眾的共同遺產,一旦破壞就再也無法復原了。
無道路區森林也提供野生生物不受干擾的棲息環境,特別是大型的肉食性動物,像是狼與灰熊。總計有超過1,600種受威脅、瀕危或敏感的動植物將受到保護。這些地帶也具有緩衝隔離的作用,可以阻絕外來種。因為外來種生物很容易隨著道路開發深入林地,而無道路區的存在正好提供了阻隔,讓外來種不易入侵,影響原本的動植物生態平衡。
雖然缺乏道路難免帶來一些不便,但並不會限制大眾在該區域進行登山、健行、露營、釣魚、狩獵等休閒娛樂活動;保存真正的荒野供民眾放鬆身心,周邊地區帶來的觀光收益與工作機會,不可小覷,估計高達數百萬美金。
無道路區保育法規也設有例外法規,容許在考量大眾福祉與安全的前提下,於保護區域闢設新的道路,例如:防火用道路,或串連州有地與私有地的道路。列入2001年無道路區法規保護的林地,占了全美國有林地的30%,總計5,850萬英畝。
這些野地的保存,也能確保大眾享有乾淨的飲用水資源。列入保護的無道路區,就有一半區域涵蓋了供應飲用水河川的流域,估計有6,000萬美國民眾因此受惠。
此外,設立無道路區也是一樁划算的政策,因為美國國有林現有的道路設施,總長度就達38.6萬英里,足夠環繞地球十五圈!每年花在維護與重建這些道路的經費,高達86億美金。設置無道路區之後,等於省下更多道路建設與維護的費用,可以省下納稅人不少的血汗錢呢!
布希開倒車 保育力量再翻盤
但是,隨著政權的更替,這項立意良善的政策,施政方向也跟著大轉彎。布希政府執政之後,一再試圖擱置、削弱或取消無道路區保育法規。使得這項環境保護里程的大突破,走來一路艱辛。
這些列入保護的區域,目前正面臨道路建設、伐木、石油、天然氣及礦場開採的威脅。原因是布希政府在2005年5月形同廢止了這項法規,把這些區域的管理回歸到現有的森林管理計畫,容許在3,400萬英畝的保護區建立道路,總計占了保護區總面積的59%。儘管理論上國有林是全美人民所共有,布希政府卻以另一套繁複的程序取代保育法規,規定須由各州政府個別向農業部申請,請求把該州國有林內的無道路區列入保護。然而,這些區域最後是否能受到保護,聯邦政府卻握有最終的決定權。
截至2006年,已經有新墨西哥、加州、維吉尼亞、北卡羅來納、南卡羅來納五個州提出申請將該州的保護區全數列入保護。然而,這種曠日費時的程序,並不能讓原本列入2001年保育法規的林地受到完整的保護。因此,2007年5月,由兩黨聯合提案重新提出的「無道路區保育法案」,就讓人格外振奮了。從立法至今,無道路區保育法規在美國一直爭議不斷,但是廣大的民意,將會決定這項政策最終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