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前瞻:都市社會新課題 有機小農進行曲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2008前瞻:都市社會新課題 有機小農進行曲

2008年01月04日
作者:吳東傑(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

2007年1月份,立法院通過了「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而根據此法所訂定的「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也於7月份公告通過,作為有機農產品生產及加工管理的法令依據。

該法令除了具體規範「有機栽培與加工」的定義與施行方式,且根據這項辦法,未來如果沒有通過「有機驗證」的產品,如果標示了「有機」等字樣,生產者將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

另一則新聞,則是農發條例修正案試圖從0.25公頃變成0.1公頃的農地商品化問題。有機驗證和農地商品化,切實凸顯了台灣農業的特質與衝突。

有機小農的困境

有機農田不但能保護環境與水土,並且提供國民安全糧食,如果因不當之法令限制,使小農被迫放棄有機栽培,不但打擊正在起步的有機農業,也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根據有機農馮小非等人發現,造成有機小農的困擾與不合理之處有:

(1) 未能正視台灣地理與氣候條件,造成栽培上不合理的困難

(2) 沒有明確的資材審核與管理機制,構成栽培困擾。

(3) 將所有的加工視為同一等級,對設備與環境的要求沒有區分,導致小農無法自行進行簡易與初級加工,生計遭受巨大影響。

(4) 驗證費用過高,導致小農成本增加,失去市場競爭力。

一般人都會認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是衝突的,很難有所妥協或獲得一致性的意見;但根據最近的財經報導可看出,暖化概念股、水資源基金以及財團陸續投入有機農業的生產或銷售。

而綠色產業中的太陽能發電,算是這幾年來台灣股票的奇蹟,曾經長期佔據鰲頭的股王都可看到太陽能發電產業。足見環境保護也可賺錢,只是人們的眼光只能投射在近距離,而無法看到未來。

對於財團,可以一邊污染土地一邊從事有機農業,可見財團的核心價值是多麼多「元」,這種現象的突兀不僅是有機農業發展的台灣經驗,也在世界其他地方發生。

從100到110  家庭農場的價值

可能相關人士又把有機農業當作商機來看待,而忽略了有機農業的本質:經濟、生態、文化、產品安全兼顧。在美國,有一家生產家庭式有機羊奶頗負盛名的農場,該農場目前畜養的乳羊為100頭,參訪者認為農場土地這麼大,且生產的羊奶酪品質和銷售都相當有口碑,認為農家應擴大生產,結果該農家的回答是:如要再擴大生產,那就增加到110,因為要維持的是家庭農場的文化和價值,絕非農場的總生產所得。

從100到110,這個故事相當値得從事農業政策和耕作者三思再三思。而我們的財團是否也可從100到110的故事得到一些省思,有機農產品的商店,應該直接支持家庭農場的價值,這也是所謂農夫市集存在的意義。

財團眼中的有機農業,就是沒有家庭農場的核心價值,此時讓農民僅是財團農產品生產線的農業代工。

城市帶動鄉村發展 消費回饋生產

此外,依據聯合國最近的人口統計,未來全球的都市人口將於2008年超越鄉村人口,農業將會扮演何種角色?各國為因應全球變遷所採取的法制措施,如日本的《農業基本法》在1999年標舉為「食料、農業、農村基本法」;德國的農業部則在2001年改為「消費者保護暨農糧部」;英國的「農業漁糧部」也在2001年調整成「環境糧食暨鄉村事務部」。

不管從國外趨勢或台灣本身的經驗,城市原本就是鄉村的延伸,甚至是生產與消費的結合;如何透過城市帶動鄉村的發展,也就是消費如何回饋生產,將是都市社會的新課題,也是消費者的社會責任。

 

問:有機農業如何推廣到社區化? 

吳東傑:有機農業要推廣至都會型社區的聚落,例如大屯溪有機農黎醫師,今年推廣整個流域為有機生長區。如為自用小農需多注意土、水,有時自己種的不一定是最安全,有些人在工廠附近自己種,可能會有非常嚴重的污染。自己的社區裡,亦可作堆肥讓大家使用,鄰里居民所種的有機作物,也可多加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