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湖山水庫開發看「經營之神」王永慶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從湖山水庫開發看「經營之神」王永慶

2008年10月25日
作者:陳瑞賓(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祕書長)

由於長期受到環保人士的反對,很多人應該對湖山水庫有所耳聞;其中大概也有不少人會想當然耳覺得,喔,蓋水庫嘛,就是讓水把谷地淹起來,所以,很多的動植物們就死在水裡;所以,生物多樣性就改變了。故事說到這裡,也就結束了!

但,故事真的結束了嗎?

今天是湖山水庫,明天呢?

各位知道目前還有多少水庫的規劃正在進行中嗎?根據民間治水預算監督聯盟取得的資料顯示,已完成規劃的至少有高台水庫(新竹縣玉峰溪)、士文水庫(屏東縣率芒溪)、天花湖水庫(苗栗縣)等3座,正等著送件要蓋!另外,還有比麟水庫、坪林水庫、平溪水庫、甲仙水庫、青草湖水庫、雙連埤水庫、建民水庫、大安溪河道水庫、濁水溪河槽水庫等十幾座已進行初步調查的,等著進一步規劃。如果,再把配合水庫所做的水利設施加進來,那就更是不計其數了!

從手頭上的資料來看,湖山水庫的興建並不是一個特例,不過是政府施政中的一個開發案罷了。如果我們不去關心,不久的將來,將會是在全省各地出現。換句話說,我們不去關心湖山水庫的話,改天,就是你關心的家園會沉在水裡!

電視上不時充斥者缺水缺電的廣告,讀者可能會有想,每個人都要喝水,都要用水,不蓋水庫,該怎麼辦呢?

事實上,蓋水庫主要並不是為了要給我們水喝!別忘了,台灣的人口除了老化之外,增加的速度早已趨緩,少子化的趨勢甚至再不久就會出現總人口數減少的狀況。尤其是,農業沒落,過半在休耕、漁業養殖也在衰退,許多勞力密集的工廠也敵不過大陸便宜的勞工而紛紛外移,用水量理應下降才對!那麼,蓋水庫是要給誰用呢?

根據湖山水庫原先提出來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說,湖山水庫的供水88%是要給工業用水,民生用水僅佔12%而已。主要是供應麥寮的台塑六輕、雲林離島工業區、雲林科技工業區和附近的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用水所需。

也就是說,我們花了納稅人的錢至少200億(220億的88%)來蓋水庫,犧牲了水庫周邊的山林無以數計的生命,主要是為了提供水給這些工廠,尤其是台塑集團來使用。即便慘遭溺斃的生命難以計價,但政府至少從各位讀者的口袋裡掏走了大約1000元,用來補貼台塑集團等。任何一位用心去了解的人,都知道這是一件何其荒謬,而且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的事情。

我們試著來看看台塑六輕開發的歷史,就會更清楚的看到湖山水庫開發的始末。

1984  內政部將雲林縣沿海劃為一般自然保護區。
1985  省政府將雲林縣沿海劃為漁業資源保護區。
1990年5月新任總統李登輝提名軍事強人郝柏村組閣,一方面化解國民黨內派系衝突,二來回應資本家要求,以強勢的行政來恢復社會秩序。國民黨政府成立「六輕專案小組」,致力於解決六輕設廠問題,具體措施為:
 1. 行政院緊急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2. 在觀音外海增編工業區。 
 3.  六輕被列為「政府指定的重要投資計畫」。
 4. 六輕其外海設置的部分工廠不必另提環境評估。

1990年9月 郝柏村指示行政單位,以「檢肅流氓條例」來對付「社會運動流氓」。同時也表示,核四、五輕、六輕都一定要建,一些受到環保運動阻礙的大型工程如彰濱工業區也相繼開工。
1990年12月7日 政府重審桃園觀音工業區地價,創下降價的首例,台塑仍嫌太貴。12日,經濟部長蕭萬長證實台塑放棄觀音設廠。
1991年6月中 媒體報導,經濟部為了讓台塑六輕能於7月1日前趕上「獎勵投資條例」5年免稅的最後列車,在六月底前快馬加鞭完成雲林離島工業區的編定。
1991年6月26日 行政院核准「雲林縣離島式基礎工業區」正式編定,台(80)經 20837號。編定範圍(含水域部分)15,680公頃。
1991年7月10日 台塑向經濟部提出六輕計畫書。
1991年7月17日 雲林基礎工業區地價審定,每平方公尺320元。
1991年8月7日 台塑宣布將在雲林縣離島式基礎工業區建六輕。
1991年8月14日 六輕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出爐,耗資6千萬,由中央大學、台灣大學教授所做。報告認為六輕將對經濟產業、地方稅收、平衡區域發展、土地資源利用等方面有正面影響;建廠將有大量灰塵與噪音、排放物雖符合標準但仍降低環境品質、減少鳥類覓食地、施工其間將加重道路負荷、廠址將影響自然景觀協調性等輕微的負面影響。
1991年10月18日 六輕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於環保署召開審查會,審查委員和相關政府單位均認為此保告草率、簡略,引用數據老舊、資料不足,無法令人信服。最後,環保署給台塑寬限2個月補充資料再審,同時,工業局的雲林離島基礎工業區的環評報告也需一併送審,否則全案將退回終止審查。
1992年1月29日 環保署召開六輕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會,29位審查委員以「分期分區開發、污染總量管制、依法審查、嚴密監督」四項原則,提出30多項條件;台塑同意將來違背承諾必須立即停工後,環保署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1992年4月 台塑嫌每公頃450萬元太貴。
1993年6月3日  王永在表示,若政府立即解決六輕及擴大案的土地問題、銀行貸款、及用水問題,六輕即可立即動工。
1993年12月4日 台塑再度推翻環評報告,欲將六輕隔離水道從500公尺縮減為100公尺,並表示若沒有如此,原先答應回饋地方的長庚醫院、醫護社區、安養社區、購物中心、護專、客運中心、海濱休閒中心等地方建設將因沒地蓋而取消。其中,負責評估水道縮減的美商環海顧問工程公司是被省政府住都列為「黑名單」且停權一年的公司。
1997年3月27日 再度向工業局提出「六輕隔離水道由500公尺改為100公尺對生態環境無不良影響」之評估。

台塑針對六輕設廠雲林離島工業區曾經向經濟部提出的要求:
 1. 台塑認為開發麥寮工業區成本太高,要求自行開發,經濟部同意。
 2. 台塑不接受國有土地審定價格,要求另審地價,經濟部同意重審,以遠低於市價(每平方公尺200元)的每平方公尺60元的價格,售850公頃國有地給台塑。
 3. 台塑請延長適用獎勵投資條例,以得5年免稅,讓經濟部提報行政院,同意以個案審核。(其後工業局放寬認定,將六輕與六輕擴大案視為一個投資案,即兩者均可適用於獎勵投資條例)。
 4. 台塑認為水源不穩,水價太高。經濟部請省建設廳由集集及鯉魚潭引水,政府並補貼折價供水。
 5. 台塑請同意建工業港,並協助資金及免徵港工稅,經濟部同意。
 6. 台塑請准同時間開發麥寮區與海豐區以符經濟效益,經濟部同意。
 7. 王永在表示,若政府不能全面開放引進外勞,恐怕六輕及其擴大案「根本沒法做」,政府並不同意此項。(當時勞委會主委趙守博表示,雲林地區勞力應不難找,且六輕屬於石化業,本來就列在可以申請外勞的63種行業中,但台塑從來沒為六輕申請外勞。)

※ 以上資料,引用自台灣蠻野心足協會編製之「台塑六輕大事記」

從這些資料,我們清楚的看到,從1990年以來,政府花費納稅人的錢,幫忙解決用水用電,也用低於市價的行情,從地價到水電費都給予破天荒的低價,甚至不惜修改或曲解法令,台塑六輕納入獎勵投資條例之中,而且是在政府自己自訂的保護區範圍內!

如果今天是靠著納稅人的補貼來降低成本,做穩賺錢的生意,這樣子的經營之神是否太好做了?更何況,台塑集團領情嗎?我們再看看最近這一兩年的狀況,相信許多讀者還有些印象,就在去年2007年3月23日,環保署查核台塑六輕每日用水量31.5萬噸,超過當初的環評承諾的25.7萬噸,針對聯合承諾的14家廠商開出14張告發單,每張50萬元總計700萬元,並要求在同年6月30日前完成改善,否則可處勒令停工。

2007年7月2日,台塑並未完成改善,而是提出延期的請求。雖然,依法環保署無法令依據可以受理,而且在環評委員的強烈反對之下,環保署並沒有對台塑六輕的廠商採取任何處罰的行動。

2007年7月10日,環保署雖然派員前往查核,但是,以查核困難為由,需要更多時間為理由,仍然沒有具體作為。

2007年7月31日,環保署以權衡考量,決定改依比例原則,決定對台塑、台化、南中石化分別開出新台幣100萬元、85萬元、65萬元罰金,並限年底前改善完畢。不過,環保署也為台塑六輕園區開了一個窗口,環保署黃光輝處長說,台塑六輕可以針對用水變更,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若經環評委員會同意,六輕用水總量可以變更後的標準估算。

至今,環保署仍然沒有任何具體的行動!

隔了一年,2008年7月24日,環保署針對台塑六輕四期進行環境影響差異性評估,主要是針對台塑計畫新、擴建包含丁醇廠、高吸水性樹脂(SAP)廠、馬來酐(MGN)廠等3座工廠。台塑承諾以其他工廠的回收水來維持原先用水量的承諾,但在環評委員的詢問下,並無法提出明確的資料和數據而退回。

過不久,以民間團體為主的環評委員全數遭更換。

2008年9月12日,行政院環保署通過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在台塑承諾總汙染量不增加,讓去年就已經投產的六輕四期取得合法身分!也與日前台塑企業高調宣布,六輕園區2010年前將投資45億元進行各項節能減碳計畫的行動相呼應,並替未來六輕五期環評預作準備。

從台塑在未取得合法開發的情況下,就已施工投產,然後再逼著政府就範,犧牲環評制度來看。我們看到了古人所說:「盜鉤者誅,竊國者侯」,或像現今社會所說的,「敢的人就拿走!」

台灣的海洋、山林,就在這樣子的過程中,不斷的被犧牲掉,那麼,生物多樣性自然也就跟著失去了。蓋一座湖山水庫,並不只是失去了水庫壩址所在的山林,如果湖山水庫本身為離槽水庫,意思是本身並沒有足夠的水源可供蓄水,而是要遠從7公里外的南投縣竹山鎮桶頭攔截清水溪之水,透過水道送過來,所影響的範圍就更大。

湖山水庫只是眾多我們失去的土地和這片土地上的生命之一,還有非常多的工業區開發、水庫、電廠、道路等,是在為了財團設廠而做。更令人難過的是,這些都是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但是我們有沒有選擇的權利?我可以要求我繳的稅不是用在這些建設上,而是用在保育工作上嗎?如果可以的話,或許我們在面對蓋水庫和維護生物多樣性之間,會多出一些討論的空間,或許有機會促使政府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能多重視台灣的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