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長:貓纜當初未環評 雖不對但合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保署長:貓纜當初未環評 雖不對但合法

2008年12月12日
摘錄自2008年12月1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長沈世宏11日指出,貓空纜車當初未做環境影響評估,事後來看是不對,但在當時是合法,台灣過去沒有纜車開發經驗,沒想到要把纜車納入環評考量。

立法院衛環及勞工委員會上午審查「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沈世宏列席備詢。民進黨籍立委賴清德質疑貓纜當初為何沒有做環評?這是好是壞?貓纜發生許多問題後,外界才發現當初沒有做環評,到底合不合理?

沈世宏答詢指出,哪些開發計畫要做環評,牽涉項目很多,認定標準過去多從面積、樓高等量化項目角度思考;貓纜過去是因為塔柱影響附近的面積較小,以面積加總判斷貓纜不需環評,再加上台灣過去也沒有纜車開發經驗,北投纜車是開發第一例,貓纜是第二例,當時沒想到要納入環評考量,但事後已把纜車列入環評。

賴清德追問,這是不是指過去兩個纜車興建案未做環評是不對的?沈世宏表示,如果照後來的情況看來,的確是不對,但若依法而言,在當時這是合法。

對於賴清德要求環保署主動伸出援手,協助台北市政府處理貓纜善後問題,沈世宏說,環保署已主動與北市府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