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5日
作者:方儉(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在全國能源會議前夕,台灣唯一一家大型的風力發電公司英華威,即將告別台灣,坐實了這次全國能源會議「核能排擠一切再生能源的可能」的假設。經濟部、台電、環保署等單位可以大聲說:「報告馬總統,我們已經把再生能源趕出台灣,台灣未來就只能靠核能了!」
在全國能源會議之初,有識者看了議程,就知道媒體報導這次是一場「核能復興」大會,再從國科會的報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中,說整體能源產業技術有待提升、欠缺關鍵技術、欠缺系統整合技術、欠缺市場應用實績、我國能源產業規模不足,這已經表明了「惡意中傷再生能源」的立場,好像台灣的核能就沒有這些問題。或許國科會還應該再加上一條「再生能源廢料尚無出路」,這樣才能讓再生能源和核電「等量齊觀」。
事實上英華威被迫離開台灣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台電的購電價格只有2元,而台電2007年的風力發電成本是2.57元,這代表台電在揩英華威的油,理由是當年的合約是這樣簽的,完全沒有考慮到這幾年的變化,台電甚至以1度5元的高價購入天然氣,而天然氣還是會排放出二氧化碳,比風力多得太多了。
另外,環保署嚴苛的政策,也讓英華威死了心,上周環保署公聽環境影響評估認定標準草案,明確把海岸線500公尺設風機就要做環評列入,這增加了行政干預的機會。為什麼口口聲聲說要減碳的環保署,不劃出再生能源專業區,讓各種風力、地熱、潮汐、太陽能的場域劃出來,讓再生能源業者在總量管制中進行?細看內容,赫然發現,新的環保署認定標準把再生能源的管制,比核電廠還多,這也是一個台灣奇蹟。
消費者有權力購買再生能源,這時候消費者,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為了後代子孫,我們應該大聲說:「給我再生能源,其餘免談!」
※本文原刊於4月14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