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立法院召開《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二次公聽會,會中行政部門與民間團體各自表述,毫無交集。關於反對者質疑農再條例只針對農村景觀改善,無法徹底解決農村問題,支持農再的國民黨籍立委張碩文認為,農村精神與農村經濟不可混為一談,富麗農村景觀可「重建農村精神,讓農村成為富興農業的基地」;至於農產問題則是農糧署管轄範圍。
支持者:改造空間能提升農民生活尊嚴
農再條例公布後水保局備受抨擊,認為只著重在農村景觀建設,而無處理農村根本問題。支持者中興大學農村規劃所教授董建宏認為,條例處理的是空間問題,而非農業問題。他指出目前農村面臨的是農地過於零碎化,1969年時李登輝與王作榮就曾針對此出警告,現在終於有解決的可能。條例的推動是希望透過解決空間來帶動農業發展,同時反思台灣適合發展的農業,以免農產品生產過剩只會穀賤傷農。
而張碩文也跟著呼應說,農產問題是農糧署的管轄範圍,將兩者混為一談是誤將「農村精神」與「農村經濟」混為一談,農再將重點放在重建農村精神,針對農民生活環境狀態改善,希望農村居民能和都市人一樣過的有尊嚴。同時希望對於農村的規劃,能夠讓當地成為未來其他部會發展農村多面向的基地。
農友:農再不是讓農村漂亮走向安樂死
上述支持者說法面臨了多位農友及與會學者的挑戰。他們直陳農村問題是「農村、農業、農民」三者扣連,不可單獨來談。除了農村景觀之外,農業產銷才是支撐農村經濟與生活水平的關鍵。
屏東縣有機農產品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尤志誠指出,加入WTO之後台灣農產品外銷困難重重;但外國產品內銷卻十分容易。因為加入WTO後,必須進口外國產品,政府為管制產量回過頭壓制國內生產量,提出休耕補助,一分地能夠補助4.2萬到4.7萬,比起種稻有更多利潤。加上農業產銷流程中,只有農民努力生產,中間的輔助行銷等過程則皆為空白,最後導致產品價格低廉的因素不是生產過程,而是產銷無配套,導致台灣農產品毫無競爭力。
台南縣蓮鄉產業文化促進會總幹事薛弘明表示,農村再生一定要農產業活化,農業經濟衰退,才造成目前農村環境頹敗,把農村弄得很漂亮,那是讓都市人來參觀遊覽的,並沒有解決農村問題。「農再條例應該是讓目前已待在加護病房的農村轉到普通病房;而不是送進安寧病房,讓它有尊嚴的走。」
另外政府應該試圖解決農業產銷過程中的問題,薛弘明認為,政府除了讓台灣農產品有競爭力之外,也必須保證實品來源的安全。例如蓮鄉出產蓮子,現在還不是蓮子產季,但是市上卻充斥一堆「白河蓮子」,這些食品有安全性可言嗎? 台灣農產品在對內無市場,對外無競爭力的況下逐漸走向沒落,由此而來的是糧食自主性的下降,以及食品安全的問題。
農村未來是富麗景觀?
公聽會上來自台灣各地社區營造的代表,展現當地社造進行多年的成果,並認為農再條例的兩千億經費能夠讓建設由地方主導,建設村民心中的富麗農村。但立委廖婉汝質疑,社區營造是多年努力累積的成果,兩千億經費一下注入農村只怕會像「老街」一樣,全部已制式風貌呈現,反而失去不同地區農村特色。潘孟安也指出,農村再生不是農村景觀條例。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秘書長黃仁志也提出,許多地方上示範區的建設在沒有農再條例時就已經可以做,條例通過與否有何關係?過去難道沒有改善農村的草案或條例?農業發展條例早已訂定如何改善,有必要再弄出一個農再嗎?如果說農發條例只針對農業發展,農村需要更多方面的相關法規,但農再條例的土地活化方面卻也無明確細則規定,就連如何讓人力回流農村也無對策。農村蓋的再漂亮,沒有人力回流十年後一樣面臨無以為繼的困境。
台東縣永續發展學會黃正德說,不應只以單一面向思考農村問題,內部關係錯綜複雜,貿然將經費投入只會造成更多新的混亂。立委林淑芬也提出,農村面臨目前的困頓是水保局與農委會多年下來沒有解決農村問題的結果,而農村問題的源頭其實是農村、農民、農業三者扣連無法分割,農村再生條只針對「農村」,根本無法徹底解決台灣農業困境。
以新竹縣北埔鄉南埔社區為例,村長莊明增在公聽會上播放當地重建水圳過程的投影片,認為這個重建過程重新帶動當地農村,而農再條例所編列的兩千億預算,能夠為當地帶來更多機會。在重建水圳工程開始前,全村同意休耕一年配合工程。莊明增說,雖然是休耕狀態,但村民利用這一年接受許多技術教育,例如景觀植物種植等。
然而記者深入探詢後發現,農村能夠休耕一年卻沒有生活上的疑慮原因在於,農村早已不以農業為主要經濟來源。農村無法農業為經濟活動,即使改造了當地環境,農村問題的源頭也沒有得到解決。
事實上,農友提及的產銷問題,確實未在目前版本的農再條例中得到實際解決,而唯一處理到農業問題的第14條規定卻已在一讀時遭刪除。農村是否能因為景觀重建而獲得在生機會,在第二次公聽會上仍是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