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動物 媒體無自覺 動保人士要修廣電三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傷害動物 媒體無自覺 動保人士要修廣電三法

2009年05月01日
本報2009年5月1日台北訊,呂苡榕報導

立委共同呼籲修法昨天(30日)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發起要求各界共同推動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電三法」修法,禁播戲謔及殘殺動物的影像。由於目前台灣媒體對於這些內容,完全無任何自省檢視能力,因此動物研究會希望透過修法約束媒體,導正社會大眾對於動物的態度。

根據台灣動物研究會的統計,八大、三立電視台所製播的旅遊、美食節目是涉及戲謔、虐待及傷害動物內容最多的兩大媒體。立委朱鳳芝認為,這些娛樂性的節目這些節目內容不以馬賽克處理畫面,長期接受訊息的結果,會使青少年的道德界線逐漸模糊,認為這些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節目為了收視率,沒有對內容進行篩檢,那就必須藉著法律來規範。

例如八大電視台節目「大腳走天下」中,主持人當場活剁琵琶魚(垃圾魚),向觀眾展示仍在抽動的魚頭。另外在宜蘭員山進行獵虎計劃三部曲:直接刺叉魚虎,火燒魚虎,甚至認為這些行為避免了台灣生態浩劫。而三立電視台則在「第三隻眼」節目中,讓主持人親自抓鹿、鋸鹿茸。

動物社會研究會多年來推動動物保護相關法令之落實與執行。這次推動修改廣電三法,希望透過約束娛樂媒體的內容,減少人類對動物的傷害。雖然許多實際傷害的動物行為仍不時發生,但媒體的推波助瀾,容易讓一般民眾誤以為這些行為並無不妥,在媒體無自省能力前,藉由法律限制。

立法限制並不是為了懲罰任何人,立委田秋堇說,提出這個法案是為了標示出這個時代的精神,藉由立法讓世界知道台灣對生命的態度。另外田秋堇提到,以往在台灣人權促進會任職時,曾經播放過施虐者如何被養成的影片,一個長期觀看施暴過程的旁觀者,最後也會成為施暴的同夥。因此這些不加約束的電視節目,似乎前在的培養社會上的施虐者。

立委鄭麗文提出,這些節目許多內容皆是製作單位刻意安排,只為博取收視率,毫不符合地方文化與傳統。另外節目並無分級,容易誤導青少年對動物報以錯誤的態度。因此希望透過立法約束,讓社會以尊重出發,重新導正對動物的態度。為此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出廣電三法中,增加節目內容不得有「騷擾、虐待、獵捕、宰殺、傷害動物及其他違反動物自然習性之利用行為」此一條文。

立委王幸男提出,在立法尚未通過前,先向NCC反應,要求行文給各媒體,禁止播放這些畫面。否則過多青少年觀念遭誤導,將虐待動物的影片放到網路上,認為這是娛樂的一種形式,失去對生命的基本尊重態度。

這是在消磨掉青少年的惻隱之心,我們對不會說話的動物像對待玩具一樣隨時丟棄,田秋堇說,現在正是我們反省的時刻,媒體必須導正這些將虐待動物「引以為樂」的態度,並重新建立人與自然相處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