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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碳匯 碳市場的不確定因素

2009年06月02日
作者:林思吟(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

常有人說,「金錢是萬能的。」但金錢,能不能讓森林繼續在地球上昂然挺立?

該問題可以粗略地分成以下兩個層次來思考:「森林相關計畫,拿不拿得到資金?」、「拿到資金後,是否能真正有效分配並且解決問題?」

造林計畫 《京都》僅認三件

到2009年4月底為止,在《京都議定書》體系下,由已開發國家協助開發中國家作溫室氣體減量的「清潔發展機制」 (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 計畫,註冊數已經達到1,613件。其中,屬於第14類森林類別的「植林與再造林計畫(Afforestation and reforestation)」,卻僅有三件。最新的一件造林計畫,是在2009年3月23日註冊成功的「印度小規模植林與再造林計畫」(註一)。

造林所占碳抵減計劃的比例之低,主要是因為執行「植林與再造林計畫」的難度相當高,且碳交易市場上買家,對於造林所產生碳匯的興趣缺缺。

造林風險大 買主意願低

由於森林生長需要很長的時間,植物行光合作用,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轉化成葡萄糖後,再轉成其他形式儲存在樹幹中。一個「植林與再造林計畫」,通常至少需要20年的時間,才能達到成果。

另外,如果只單純考量商業利潤,一般的買主,會願意花錢買一個20年以後才能到手的「商品」嗎?而這段期間中,難以保證不發生火災、土石流等各種突發狀況,「商品」的風險高,買家意願自然就低落,也是無法避免的現象。

也因此,林業的碳額度,比起其他類別如「再生能源產業」等產生的碳額度,市價來的低許多。有這樣的概念後,再來看看4月份有關全球森林的兩則熱門新聞。

雨林開發商 與環保人士言和

明克(Carlos Minc)是巴西綠黨的發起人之一,70年代曾因對抗專制獨裁政權而流亡,他因大力支持「生態系統市場機制」,而在環保界有重要地位。他的主要思想,是認為自然界各種有形無形的價值,都應被視為有價格的、可以用金錢加以量化的,人類既身為享用自然資源的消費者,就應該要付費。

而馬奇(Mato Grosso Governor Blairo Maggi)則是巴西黃豆製品工業的大廠老板,他為了追求公司最大的利益,採大面積種植黃豆田,且不斷和雨林爭地,向來被視為熱帶雨林的敵人。不過,近年來,他也開始接受生態系統服務付費(Payments for Ecosystem Services, PES)的概念,協助附近私有地主共同執行環保相關計畫。

理應勢同水火的明克和馬奇兩人,在第14屆的亞馬遜熱帶雨林會議裏(Katoomba會議,由巴西、祕魯、玻利維亞三國共同召開)中卻相談甚歡。明克還開玩笑地說,「我想在場的很多人應該以為我們會打罵起來,那是十年前的我們,現在情況不同了。」此外,明克強調,生態系統市場機制應該小心處理,以免又淪為侵佔地權(land-grabbing)的一種工具。

撰寫此篇文章的專欄作家Steve Zwick,基本上採取正面態度報導此事,但他在小標題處加了一個問號,指雖然目前浮上檯面的呼聲有利於「生態系統市場機制」的落實,但事情後續會如何發展,還有待相關施政者的魄力。

林業碳匯 後市仍看漲

另外,雖然目前林業碳匯的市況不好,但全球知名的4大環保團體EcoSecurities、ClimateBiz、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 (CI)和 Climate, Community and Biodiversity Alliance (CCBA), 最近針對 120個大企業潛在買主進行「2009森林碳補償趨勢」問卷調查,得到一些有趣的結果:

  1. 91%的潛在買主,將「降低因森林消退所導致的碳排放(REDD)」視為最先考慮購買的林業碳匯項目,而使用原生物種進行再造林的林業碳匯,也有很高的支持率。
  2. 南美(78%)、非洲 Africa (71%) 和東南亞 (69%) ,分別為最多人想購買林業碳匯的來源地。
  3. 京都體系下的「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64%),以及非京都體系的「自願性碳標準」(Voluntary Carbon Standard) (60%),則是買家會優先考量的碳交易審查標準。
  4. 購買森林碳匯時,有91%企業主認為,最重要的因子為森林碳匯計畫所選擇的審查標準。而幾乎同等重要的,則是計畫執行單位的經驗和可信賴度(87%)。
  5. 相對於歐洲的公司(19%),有50%在北美洲註冊的公司,願意預先付款購買森林生長五年或更久的碳匯。
  6. 買家願意購買林業碳匯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利益森林當地住民」 (89%)和「共同承擔全球尺度的環境問題」(77%)。

以上兩則報導,約略可以回答文首的第一個問題,也就是森林計畫即使目前並不熱絡,但仍因其具有相當濳力,因此是有機會拿到投資資金的。至於第二個問題,仍會因各國森林結構複雜度不同,以及行政執法效率而有不同的答案;這也是目前國際談判裏,已開發國家最擔心的一點:當錢補助給開發中國家後,失靈的政府卻把這筆經費挪作其他用途。

總而言之,參天巨木,少則數百年始得以長成;森林生態系所累積的複層林結構,以及各式各樣的動植物一旦被破壞,即使經過人為積極復育,再等上千年也很難回到本來的面貌。人類數十年的壽命和森林相比,宛如蜉蝣般地短暫,人類自作聰明的種種「經營」森林手段,難免陷入「掛一漏萬」的迷思中,雖解決了眼下的問題,卻創造出更多待解決的議題;這也是在看待林業碳匯問題時,所應審慎考量的。

註一:森林的小規模清潔發展機制(SSC-A/R CDM),與一般的造林再造林清潔發展機制(A/R CDM)有什麼不同之處在於,小規模的碳額度不能超過16,000公噸CO2e/年,這是COP13的新決議。更早之前,小規模的碳額度更是只有8,000公噸。。此外,「小規模造林再造林清潔發展機制」的認證過程也比較簡單,只需最初的審查一次通過即可,若是「一般的造林再造林清潔發展機制」計畫,經過最審查後,每五年還要由第三方獨立的認證單位回到該片森林現場來進行現場調查,以確保此長達20年或30年的計畫有如預期地進行;點此回正文繼續閱讀

※參考資料

1.Article: New Survey: Credit Buyers see REDD
2. Historic Agreement at Katoomba Meeting: Longtime adversaries embrace: is it for real?

※關於本文作者:林思吟,台大森林與德國弗萊堡大學環境管理雙碩士。參與近兩屆氣候變遷大會與「亞洲青年領袖氣候論壇」,曾協助中國的「植林與再造林」野外審查,最懷念尼泊爾與加拿大的森林及原住民。思吟在「邁向哥本哈根志工寫手小組」裏,主要負責觀察國際上森林碳匯的談判進展。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