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來,看著政府的救援行動,只能用亂無章法來形容,更扯是國軍太晚進入,初期只依賴消防救援體系,以及志工組織,根本能量不夠。
一直納悶,10年前的921,一堆討論,一堆決策,一堆購置,為何到了10年後,竟是如此荒腔走板,甚至倒退。
一場大災難,歷經幾個階段--搶救、安置到重建,每個階段都很重要,更重要是一顆真想幫助災民的心。
在搶救時段上,有黃金72小時的時限,那是評估受難者在缺水、失溫、受傷的狀態下,寶貴的搶救時間,因為在災害造成的瞬間死亡之外,如果不能即時搶救,將會形成第二波的死亡潮。
921在凌晨發生,受災區域在中午就逐漸明確,以南投埔里為例,晚間即有國軍搜索營在南投運動場集結,奉令搶進埔里,任務是找出通往埔里的道路及查看災區清況。當時搶救視同作戰,我記得搭乘在軍車上,前方斥候不斷回報路況,路斷立即在軍事地圖上找出小徑、溪床,一切可能通行的道路。
暗夜中,一列軍車不斷前行,隨車的台大醫療團隊檢查器材、分配任務,那感覺讓人激動,沒有人棄災民於不顧。到了凌晨車隊進入埔里,建立臨時通訊中心,並且找尋直昇機降落點,輕傷者前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救治,重傷者立即後送。
搜索營進入埔里後,立即四處查探災區狀況,回報南投體育場的救災中心,隨後救災車隊循著可通的道路,不斷進入埔里,開始挨家挨戶的搜救,很多人在殘垣下被拉出來,很多人在即時治療後保住一命,如果錯失這段時間,921的傷亡人數不只如此。
一直記得在暗夜找路過程中,手持衛星電話的營長,一直被關切,要他無論如何要找出路,讓後續運補能夠進入。
國軍在做事上有其官僚之處,但是面對重大災難,也只有國軍有人力、有裝備、有器材,以及能夠快速建立聯絡指揮系統,一旦行動助益甚大,此時不要求他們擔任救災之責,還能靠誰?
921第三天,許多國際救難隊陸續進入災區,他們傳授許多寶貴知識,包括不許用水噴澆瓦礫,以免泥流塞住通氣縫隙,以及亂石堆中標示行動道路,不許四處踏踩,造成被埋者受壓死亡,更特別是搜救犬、生命探測儀的使用。
曾經看過國外搜救隊的行動,他們並不亂搜或急著搜,他們確定屋內有人,會先查看房屋結構,詢問居住者的作息位置,再計算房屋傾倒的方式,縮小區域開始挖掘清理,搜尋很準確,但是很多人都是地震時即已罹難。
在搜救之外,許多受災區域已經建立聯絡中心,統一災區指揮事權,並將災區分成安全區及危害區,安全區是指房屋可以居住沒有立即危險,危害區則是屋倒或仍有土石崩落危機,以及偏遠的零星住戶。
安全區的民眾可以回家,危害區的民眾則集中在安全的臨時收容所內。山上無論危害區與安全區,山下直昇機運補物資在通路前必須持續,不能因搶救結束而減少運補。指揮中心統一調度物質,食物及醫療甚至行政事務,都在一地進行,所有命令由當地鄉長統一發佈,駐地指揮官從旁協助。
一週後,搶救工作漸漸結束,開始進如倖存者的安置工作,安置分為組合屋整建、物質分配、秩序管理,以及心靈安慰。
在組合屋興建上,一星期收容所的生活,已經讓災民無法忍受,包括隱私、疾病、氣候、以及悲傷感染等問題,提供家庭為單位的組合屋相當重要。
在物質分配上,必須做到統一及公平,這也是災區秩序相當重要的一環。曾經在信義鄉,原住民朋友抱怨說,漢人搶佔信義國小居住,直昇機載運來的物質都搶先搶搬,分配相當不均,於是衝突不斷。更有可惡的災區鄉長、鄉代,立用職權私屯救災物質,後來還被起訴判刑。物資分配不均,最容易造成災區內部的分裂,甚至形成衝突、鬥毆。
在秩序管理上,當組合屋區形成,必須迅速成立委員會,形成內部管理組織,因為災後鬱悶、處理事務很多,災民相互會有摩擦衝突,加上飲酒解悶常常爆發暴力事件。更可惡是一些外地宵小,也趁機進入災區,竊取災民財物,或是騷擾災民。
在心靈安慰上,一場集體法會有祭悼亡靈安撫人心的作用,各種宗教的進入,有助依賴信仰渡過困難,以及心理醫療團隊的進入,可以對創傷後症候群進行評估及治療。更重要是志工組織的長期陪伴,這也是愛心別太快、別太急的原因,其實災後搶救物質,政府應該也可以負擔,社會大眾能幫的應該在募集重建基金,以及後續的長期陪伴、關心。
一直覺得重建基金應該由政府編列,民眾的捐款主要讓災區知道大家的關心,還有捐款單位應該是長期從事社區公益及災區照顧的單位,不該是畫面悲慘附上捐款帳戶的媒體,以及根本無關災後重建的企業機構,那不是他們的本業,不必讓他們左手收民眾捐款,右手做公益光環。
在長期陪伴上,對災民很重要,面對災難,總是覺得被上天遺棄,一旦日後無人關懷,更覺得被社會遺棄,尤其一開始備受關心,到後來無人聞問,心理落差會更大。
最後就是重建部分,這也是921最糟的部分。
組合屋的災民,大概在社會關心三個月後,太沈重情緒社會開始冷漠厭煩,媒體也不太報導,志工團體開始減少,災民離開悲苦的形象,開始必須面對就業、學業、家庭種種現實問題,許多挫折交錯,不能即時疏解,就是災後自殺潮的出現。
政府在災難時刻總會有很多應急承諾,但是一到災後全都變成公文旅行,倒掉的集合住宅、賠償官司一打多年,以工代賑的安排就業,悄悄的縮減名額,更糟是一住多年的租合屋,政府蓋房拖拖拉拉,要地卻毫不手軟,當初敲鑼打鼓請進,最後竊佔國土要辦,更扯是重建委員會在前年宣告解散,還說交出漂亮的畢業成績單。
921災民沒有重建,根本是消失,遺棄在社會各個角落,用自己方式體悟社會冷軟暖的憂傷活著。
更糟的重建,就是一再忽略整體國土規劃的重要,土地安置一堆國有地不願釋出,讓災民重回災區,等待下一次災害來臨,問問神木村居民,問問口湖、林邊居民,這十年來,他們當幾次災民了?痛哭了幾次?遷村像口號,一年喊過一年。
一直覺得應該有一場集體控訴,如果災民們依法交稅、合法居住,政府不能免除危難或安排搬遷,讓人民不斷重覆深陷傷害死亡與顛沛流離的恐懼中,那算公務員瀆職、國家失職,必須由法律討回一個公道。
一直想災區多年,有些災民逃難跑都跑出心得,政府救災卻是越救越退步,真是人民的無奈,以及政府的可惡。
至於,見獵心喜的政客,也不必落井下石,現在爛,不代表過去很好,漫漫十年光陰,政權更替,一樣爛造成現今結果,如果要翻舊帳,早期災後搶修道路、抽水築堤,最有功勞效力的內政部重機械工程隊,2008年1月在眾人反對中,是誰一意裁撤?如今通路救災、搶救挖掘找不到好手,算誰的責任?
寫這些有用嗎?我只知道下一場災難,大概又是一樣光景,搶救時的哭天搶地,安置時的混亂失序,重建時的等待消失。身為人民,碰上無能政府,真是眾人騎、無人疼,台灣人的無奈!
※本文轉引自作者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