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引發討論,部落居民與社運人士紛紛為遷村議題怒火三丈,但是實際說,覺得大家擔心過頭,甚至形成的輿論方向,給政府一個逃脫的出口。
一千億、二千億的重建經費,看似巨大力量十足,但是別擔心,這些錢不會全部拿來迫遷居民、斷絕文化,絕大部分的錢,只會用來造橋鋪路,建設南北交通的大橋,修好陸客最愛的阿里山公路,剩下的蓋文化館、紀念館、蚊子館,再剩下的才和民間資金結合,用作遷村重建費用。
遷村,除了小林村在眾目睽睽下,會做為遷村樣版,小心翼翼的建設搬遷,杜絕社會攸攸之口。至於山上的部落,依照往昔的模式,只會以「屋倒」做認定,有受災的才在遷居之列。
遷村,從來是政府不會做的事,甚至沒有因為環境危險,政府會主動幫人民找地遷居的好事,只有受害才有補償,政府一貫的行事邏輯。
當民間重建會議上,許多部落代表喊著要回家鄉,心頭真的緊揪無語,除了危地重返的令人心驚,更擔心這樣的氣氛,給了政府大大的方邊之門。
政府最愛居民自言不遷村,因為政府講遷村,討挨罵又要花錢,居民自己不遷,省錢省事,還可以裝無辜。至於不遷村想回部落,其實相當簡單,九二一地震及七二水災之後,太多部落的處境,道路挖通但不修繕,晴天坑坑巴巴,雨天泥濘路滑,環境美化但不補強,沒事辦辦活動,有事年年逃難,日益惡化的居住環境,另一種無聲的迫遷型式。
十年來,身處危險的部落,沒受災的部落,民眾沒想遷,已受災的部落,政府慢慢遷,土石流潛勢區、地滑區域圖早有公佈,官不理,民漠視,年年風災雨災,部落總是人亡辦喪事。
從內政部統計資料中,台灣近十年來,因為颱風、山崩、土石流造成死傷人數,重大傷亡摘錄於下。
2000年碧利斯颱風:死亡11人。
2000年象神颱風:死亡64人。
2001年桃芝颱風,死亡111人,失蹤103人。
2001年納莉颱風:死亡94人,失蹤10人。
2004年敏督利颱風:死亡33人,失蹤12人。
2004年艾利颱風:死亡15人。
2005年海棠颱風:死亡12人,失蹤3人。
2008年卡玫基颱風:死亡20人,失蹤6人。
2008年辛樂克颱風:死亡14人,失蹤7人。
再加上今年的莫拉克颱風,死傷人數已過千人,其中不乏一場土石流帶走多條人命的慘事。
真的很憤怒!政府山區政策就是環境擺爛,文化裝飾,一旦遇災,政府遷村喊喊樣子。問題是在部落危險下,卻還有挺著部落不遷村的人士,端著原住民懂山很會跑的怪論,簡直胡扯的陷人致死。
遷村並不可怕,可怕是明知山險卻執意不走,「別在石頭的遊戲場居住!」,原住民智慧的語彙,部落的祖靈,應該是期待子孫安全,不會要求死守家園。
重建條例談遷居、遷村,根本不必害怕,該擔心是年年災後零散的遷鄰、遷戶,讓一個部落各分西東,族人越益互不相識,甚至慶典祭典湊不齊人數,才真的是分化部落,斷了文化之根。
莫拉克颱風後,災情嚴重,當政府作作樣子談遷村,部落不必躲避,甚至應該主動出擊,要求公正機構全面普查全台部落現址,真的有土石危機、滅村危難的部落,應該以整體部落為單位,集體要求進行遷村。
這樣集體遷村的巨型遷徙,不是部落流離或文化斷根,而是在部落安全的前提下,結合到歷史正義的脈絡之中。
原住民早有還我土地運動,應該在遷村議題廣泛討論之時,一併探討自日據以降,政府強收的原住民土地的不義,要求政府釋出、歸還,現由退輔會、大學農場、林務局所佔據的高山台地、實驗農場、森林遊樂區等安全區域,讓這些安全富肴之地,做為部落遷村及營生的處所。
然而這樣的遷村,不應只是部落安居問題,而是回歸國土規劃的全面檢討。讓危險部落遷往安全區,讓危險區回歸自然,多一處生態地區。同時,安全區域之內,也必須回歸環保法令,作出一定的開發管制,不能民宿、農場、國家森林遊樂區、溫泉觀光區等等,毫無限制的開發,讓安全區域又面臨危機。
災後重建條例的提出,有著規避環評、出賣國產的問題重重,但是對於崩塌區、洪氾區,敢提出重新劃分管制,並以遷村做為解決方式,算是政府魄力。問題是,這樣的魄力,不該只針對部落遷村,也必須用在商業遷離,管制休閒商業的開發,杜絕山區BOT,讓災難不再發生。
對於愛護環境生態,關心部落生存,此時其實不應抗拒遷村議題,反而應該主動出擊,建立部落主體,對部落遷村位置與永續發展,產生內部共識,一次向政府澈底要求,逼著作作樣子的政府,真正拿出全套解決方式,而非以危險區域強制趕人,或是漠視危機不斷成災。
危險之地,自當遠離。在會議之中,大家聲嘶力竭,我卻想著其中的矛盾。
如果危險之地執意不走,政府以保護部落為理由,進行更多的山區工程,環保人士可會支持?順了政府的建設心意?
換個角度,如果千億資金造橋鋪路,部落遷村根本不是重點,此刻未要求先退守,部落居民是否讓根本無心花錢遷村的政府,有了脫身的出口。
遷村,只是重建條利中的假議題,二十條條文中,一堆遷村重建、災後福利,能花多少錢?真正花錢的是總說明中,鐵路、公路、橋樑、水力、電力、觀光設施的重建工程,包藏在搶救災民的條文中,暗渡過關,然後避開環評,再度大肆開發已受傷的國土。
災後重建,根本不應危地再蓋的原地重建,那太便宜想省事,挖通道路讓災民回部落自生自滅的政府,日後才是真正的災害重現!所以,請別再說要一條回家的路,該要的是一個永續的家園。
重思遷村議題,要求政府在重建基金中規劃一定比例,為部落找尋一個安全空間,讓危險區域回歸自然,對部落、對生態都是美事。
反之,不願避險而居,錢用不到遷村安置,依舊大搞土木工程。到頭來,遷村成騙局,國土仍遺恨,政府暗竊笑,部落無寧日,明年還是死傷逃難的暗夜哭泣。
災難依舊會來,面對人與自然的衝突,只有選擇退避遷居,或是不斷建設抗衡,大都市有能超高防、疏洪系統,小村落只能靠很會躲,早是價值取捨的現實。即然如此,為何不在此時,將問題回歸到國土重劃上,讓該自然的回歸自然,該人間的公義分配,遷村該是一種敬畏自然,要求歷史正義的永續行動。
每每災後,山上一片慘景,年復一年。真的會想問,天已無情,人怎不智?誰讓部落如此苦海翻騰!
※本文同步發表於作者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