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紀錄片導演蔡崇隆拍攝《油症──與毒共存》,揭露一群多氯聯苯米糠油受害者30年來求償無門、醫療協助匱乏的困境。紀錄片放映後引起社會關注,來自醫學、公衛、法律、身障者權益、消費者權益與環保等領域的關心者決定組織起來,2009年10月17日(上週六)正式成立「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他們將貢獻心力,就各自所長為這群遭社會遺忘的受害者提供專業協助,並提出正式呼籲,要求政府出面解決問題。
該會發起會員17日進行第一任理監事選舉,由長期提供油症患者醫療協助的台大醫院環境暨職業部主治醫師郭育良擔任理事長。郭育良表示,受害者30年來得不到合理的賠償,政府提供的醫療協助有限,他們面臨到的問題很少獲得解決。他指出,受害者最常被問到的問題是「你要如何證明病情和中毒有關?」試問弱勢者中毒要如何自己去證明?他們是需要協助的。
1979年造成至少2000人受害的油症事件,起因於當年彰化油脂公司在製造米糠油的過程中,使用毒性極強的多氯聯苯(PCB)做為熱媒,卻因管線破裂,多氯聯苯意外滲入油裡,這批油品的食用者包括台中惠明學校(私立惠明盲童育幼院)師生100多人,並促成消費者保護基金會的成立,替受者打求償官司獲得勝訴。
然而,當年販售毒油的彰化油脂公司,負責人在入獄服刑前脫產,後來病死獄中。1980年7月實施的國家賠償法,明訂不溯及既往,使得受害者30年來始終未得到合理的賠償,在病痛、窘困拮挶中掙扎求生。
多氯聯苯是著名的的荷爾蒙干擾物質(環境荷爾蒙),據醫學研究,人體吸收後可能導致肝臟、腎臟、心臟、胃腸疾病、自律神經失調、半規管不平衡、神經痛、坐骨神經痛、膝關節疼痛、多發性風濕性關節炎、子宮內膜症、子宮癌、乳癌、子宮頸癌等不下數十種病症。
而多氯聯苯中毒的女性會經由胎盤或哺乳將體內的毒素傳給胎兒,這些油症兒在出生時均有皮膚發黑、眼瞼浮腫、免疫功能受損等問題,長大後也可能產生智力與體力發展遲緩、注意力不集中、攻擊性行為等現象。
郭育良指出,多氯聯苯中毒無藥可解,由於患者暴露值高出常人數千倍,即便化學品半衰期有8年,也不能回歸到常人的背景值。且多氯聯苯對身體的傷害,早在中毒時就已造成,患者需要長期的照護,包括女性患者第二代的健康情形,也需要追蹤。
國民健康局副局長趙坤郁表示,目前政府沒年花200多萬補助受害者健康檢查與門診部份負擔。然而除此之外,惠明學校校長陳淑靜表示,受害者急診、住院開刀等費用,仍須自費。
這便是相關研究與追蹤不足的弊端,因為很難判斷受害者的疾病,究竟是源自於多氯聯苯或是一般個人性的疾病,受害者不論罹患任何疾病乃至死亡,基本上得不到政府任何的補助。
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希望,政府要建立油症受害者判斷基準、設立專責機構或單一窗口統籌照護油症受害者健康,全面為受害者檢血液中多氯聯苯(與多氯呋喃)濃度;並將油症列為重大傷病,以永久有效的「重大傷病免自行部份負擔證明卡」代替現行之「油症卡」。
該協會也將督促政府援引日本經驗訂定「油症受害者救濟法」,透過國家機制給予受害者醫療、社會與經濟上的補償。另外,也將要求政府加強管制,正視類似化學物質暴露的風險管理,並立法防制類似公害。
油症受害者協會由籌備會成員邱曉玲擔任秘書長,聯絡方式 surviving1979@gmail.com,02-3366-8263 。
※ 油症事件大事記(資料來源: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大會手冊)
1978年 | 米糠油製造過程中摻入多氯聯苯,台灣中部地區開始發現許多莫名的皮膚病患者。 |
1979年 1-6月 |
台中縣大雅鄉私立惠明學校師生陸續因食用含有多氯聯苯之食用油而發生不明之皮膚病,並向台中縣衛生局通報此 情形,同時台中及彰化地區的興發工業公司、慶陽紡織公司的員工也陸續發現怪病。
許多食用到毒油的婦女產下全身漆黑的嬰兒。 |
1979年 7-12月 |
衛生署初步發現是食用油導致怪病的產生,因此開始積極 至彰化油脂公司、油行及發生中毒的單位調查詳情,並抽 驗工廠的熱媒,且同時請日本方面協助檢驗,選了五份檢 體送到日本要求化驗。日本專家證實樣本中含有多氯聯苯,其含量分別為65及108ppm(合理值為低於5ppm)。
政府開始呼籲民眾注意食用油安全與健康,衛生署要求停售米糠油。 彰化油脂公司陳存頂負責人及販賣商台中縣神岡鄉農會食品油行劉坤光等 ,經省衛生處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移送彰化地方法院檢察處偵辦。台灣省衛生處針對中部地區民眾調查因多氯聯苯中毒的患者已登記為1152人,此數目後續仍持續增加。 因多氯聯苯事件影響,衛生署決定對全省250家登記有案的食用油製造廠進行全面性抽驗。 蔣經國總統指示省政府應予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免費醫療,並針對已登記中毒患者做建檔追蹤。 省主席林洋港決定由社會福利基金撥款100萬元,指示省衛生處、台中縣衛生局與省立台中醫院合組監督委員會,共同研擬長期治療方案。 |
1980年 1-6月 |
省衛生處展開「疑似多氯聯苯中毒患者調查」,以瞭解患者狀況,作為有效治療參考。調查內容包括基本資料、皮膚症狀、其他症狀、疾病程度、飲食習慣調查、 家庭及團體資料和其他發現等。
衛生署藥檢局接受地方送來的食油檢體共1,027件,有53件檢體檢出含多氯聯苯。 經濟部工業局與台灣省建設廳決定,加強管制國內5家直接進口多氯聯苯絕緣油的工廠。 衛生署公布彰化油脂員工血液檢驗結果,證實含多氯聯苯,因此彰化地院判該公司負責人陳存頂、黃文隆及豐香油行劉坤光十年有期徒刑。 省衛生處針對多氯聯苯中毒患者的醫療情形追蹤調查結果,多氯聯苯中毒患者至1980年2月20日止,已辦理登記者合計1,803人。分別為台中縣1,280人、彰化縣472人、 苗栗縣38人、新竹縣13人。 促使省政府委員會決定在衛生處增設食品科專責管理食品衛生,並將多氯聯苯列入檢驗項目。 |
1980年 7-12月 |
11月1日油症事件促使「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成立。 |
1981年 1-6月 |
「台中縣食油中毒受害者聯會」發起人古漢龍向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司法院、台灣省政府及消基會提出請願書,引起社會重視。
衛生署成立食品衛生處,加強食品衛生檢驗與管理。 省衛生處針對多氯聯苯患者提出三項決議:(1) 省立醫院免費醫療外應加強巡迴醫療,各衛生所也應免費醫治。 (2) 患者較多的台中、彰化兩縣,其縣政府應主動訪問調查患者家庭,生活有困難的應協助輔導就業。 (3) 願意以中醫治療的患者,撥付社會福利基金協助患者至中國醫藥學院醫療。。 |
1981年 7-12月 |
國家賠償法於7月1日施行,但不溯及以往,受害者未得到賠償。 |
1982年 1-12月 |
省政府訂新措施:患者持「油症患者就診手冊」,可至各省立醫院、彰基、台大醫院、榮總等院接受免費醫療,除公、勞保患者依公、勞保診病規定辦理外,所需經費悉由低收入者傷病醫療補助計畫項目下金額補助。
消基會與台中傑人會合作籌募100萬元捐贈給榮民總醫院的台中分院設立 「公害防治中心」,作為多氯聯苯患者特別門診之用。 |
1983年 1-12月 |
省衛生處提撥經費,委託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辦理 「多氯聯苯中毒患者針灸暨中藥醫療照顧計畫」,並於彰化縣鹿港鎮與福興鄉、台中縣神岡鄉、苗栗縣南庄鄉設置醫療站,提供兩千多名患者免費醫療服務。但省府500萬元特別經費用罄後,中國醫藥學院的醫療計畫也告中斷,於1992年6月30日終止。 |
1984年 | 美國國家環境健康研究中心(National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Sciences,NIEHS)派員來台與台大醫院合作,針對中毒患者進行生理與心理研究。 |
1987年 | 省衛生處停止補助中國醫藥學院為多氯聯苯中毒者免費治療,決定改由花蓮、新營、台北、嘉義、基隆與彰化等6所省立醫院的中醫部接辦。但是基於遠途等理由,彰中苗三縣200多位患者聯名向省議會請願,要求恢復原措施。 |
1988年 | 環保署全面禁用多氯聯苯於食品工業。 |
1989年 | 9月19日「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全案判決確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查處函示污染之米糠油可參照食品衛生管理法循行政程序解決。 |
1992年 | 省府7月1日訂定「台灣省油症醫療照顧計畫實施要點」,受害患者可持前省衛生處編印之「油症患者就診手冊」至全省各省立醫院及苗栗獅頭山勸化堂、 台中縣神岡鄉衛生所,彰化縣鹿港鎮衛生所及福興鄉活動中心等4處醫療站,接受免費中西醫診治。 |
1993年 | 省衛生處動用預備金,委請台灣可寧衛公司將存放后里鄉民宅長達十餘年、5056公斤的豐香油行「毒油」運往國外處理。民宅附近土壤經環保單位檢驗,未造成重大污染。 |
1995年 | 全民健保施行,多氯聯苯中毒患者並未納入重大傷病範圍。省衛生處決定代支付中醫門診費用。中央健保局7月1日起將多氯聯苯等11項疾病列為慢性病範圍。 |
1996年 | 台北、台中、嘉義、台南及屏東等五家省立醫院元旦起 ,釋出包括油症等30種慢性病處方籤。
立委趙永清與醫療團體召開「台灣多氯聯苯中毒者醫療及公害賠償」公聽會,共同為多氯聯苯受害者請命,要求將「油症」列入健保重大傷病給付範圍,並能獲得適當救助。並期望政府彌補其精神損失。 |
1997年 | 健保局評估後,認為多氯聯苯患者與重大傷病標準未盡符合,未同意列入。
但健保局與省府取得共識,由省府編列部分負擔款項,症患者持「油症防治計畫就診手冊」,不論任何疾病,門診、急診均可免部分負擔。 |
1999年 | 配合政府組織再造,7月1日前省衛生署將多氯聯苯業 務移交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辦理。 疾病管制局印製「油症患者就診卡」。 |
2000年 | 政府停辦多氯聯苯濃度檢驗。 由於全民健康保險的施行,之前醫療站之功能已為全民健保醫療特約醫療院所取代,原四處醫療站自2000年2 月1日起停診,而各省衛生局對於患者之列冊、定期辦理理體檢、追蹤訪視、衛教之實施,仍每年管理清查。 |
2001年 | 5月換發「油症患者就診卡」。
環保署公告多氯聯苯物質及製品,自元旦起除試驗、 研究、 教育外全面禁用。 |
2002年 | 多氯聯苯油症業務,移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總局第一辦公室辦理。停辦油症患者健康檢查。 |
2003年 | 日本油症被害者代表佐藤禮子拜訪惠明學校。 |
2004年 | 10月8日「多氯聯苯中毒者聯誼會」成立,向政府提出以永久有效的「重大傷病免自行部份負擔證明卡」 取代現行「油症卡」、免除受害者繳交健保費、請政府定期做癌症篩選、提升醫療院所對多氯聯苯的認識並尊重中毒者權益等四項訴求,未果。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多氯聯苯業務移交給衛生署國健局辦理,提供多氯聯苯中毒患者每年一次免費健康檢查。各縣市衛生局列管個案計1,558人,其中有550人不接受篩檢。國健局表示已委託學者視個案意願,建立第二代及第三代資料以便後續追蹤。 10月15日立委徐中雄舉辦座談,安排國健局與油症患者面對面商談,會中惠明學校校長陳麗玉女士表示,「油症患者就診卡」仍未被所有健保醫院認可,加上拿這張卡常受到歧視,因此盼換發重大傷病卡。 |
2005年 | 7月6日國健局函示:女性油症患者第二代、1979年後出生之子女有疑慮者可申請列入管理個案。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為因應業務需要,重新換發多氯聯苯中毒之患者的「油症患者就診卡」。 |
2007年 | 國健局發布新措施:定期提供健康檢查服務,補助門診部分負擔(不限科別)。2005年7月1日起,對1979年後出生之第二代子女有疑慮者可申請「油症患者就診卡」,由衛生局列冊提供健康照護。健保局負責轉知醫療院所有關換發新卡事宜,並於網站提供油「就診卡」就診常見Q&A 與答與洽詢專線。 |
2008年 | 台灣油症支持團體聯合籌備成立「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
蔡崇隆導演拍攝「油症-與毒共存」紀錄片,入圍2009台北電影節,獲得2008南方影展南方首獎。 國健局油症患者個案管理有1489人。 |
2009年 | 10月17日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成立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