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法國政府力爭碳稅政策上路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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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法國政府力爭碳稅政策上路

2009年12月31日
摘譯自2009年12月28日路透社報導;王茹涵編譯,莫聞審校

法國核電廠冷卻塔 (路透社 攝)周二(29日)法國憲法法庭判定碳稅政策違法後, 當局緊急於周三(30日)設法挽救該政策,希望總統沙克奇得這項原本預定在2010年元旦實施的環保新政得以重新上路。

由於憲法法庭認定該法案有太多漏洞,並獨厚主要工業汙染大戶,因此於周二裁定這項稅法違法,並表示豁免規定「違反(賦稅)公平原則」。

碳稅原本預期將為法國增加15億歐元的稅收,因此此裁決將使預算況難雪上加霜。

行政官員表示,它們將於1月20日提出碳稅法案修正版,但在那之後還需要數周時間,修正案才能重新進入國會討論。

法國碳稅法是針對石油、天然氣與煤炭使用徵稅,稅率為排放一噸二氧化碳,須繳納17 歐元。

然而,許多大型工業污染工業(如除了航空業、煉油廠、水泥廠等),以及貨運車、農戶與漁船,卻享有十分優惠的減稅方案,甚至完全免繳碳稅。

法國政府表示,對於這些產業採取稅賦優惠,是因為當中許多產業已面臨歐盟減量壓力,不應該讓這些行業失去國際競爭力。

憲法法庭指出,依照該法案,93%的工業碳排放量,都不需繳納碳稅。這樣的法令不但對於減緩暖化毫無益處,也不符合公平原則。
法國在野的「社會黨」一直以來皆抗議,碳稅對低收入戶造成不公平。

法國貿易與消費部次長諾威利(Herve Novelli)表示,稅法修正版將修補漏洞。

資料出處:

http://www.reuters.com/article/idUSTRE5BT1HD20091230
http://news.msn.com.tw/news154339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