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洋資源 環署:先建置完整法令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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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洋資源 環署:先建置完整法令

2010年03月31日
台灣立報2010年3月30日台北報導, 記者胡慕情報導

台灣土地與資源有限,海洋資源更形重要,過去的發展偏重陸地,缺乏整體海洋保護政策,導致台灣海洋面臨極大問題。29日環保署召開首次《海峽兩岸海洋論壇》,希望透過交流加強海洋保護政策,當務之急是建置完整法令並確切落實。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表示,台灣過去雖有不少沿海開發,但鮮少關注海洋問題,有必要建立一套綜合性管理機制。據了解,馬政府原希望在2012年時設立「海洋部」,現則改為「海洋委員會」,未來部分海洋環境業務則將歸於環境資源部管理。

永續漁業 留住溼地

台灣海洋問題重重,永續漁業是為一例,特別是鮪魚捕撈,在保育聲浪下需要妥善處理。但最嚴重的問題仍是工業對海洋的破壞,如今最受威脅的則是彰化沿海濕地。

目前內政部營建署劃定75處重要濕地,但其中彰化海岸、北門濕地跟七股鹽田濕地3處卻遲遲未公告。邱文彥表示,公告重要濕地需要分級與地方政府認可,推測是資料收集不夠完備。

不過,長期關注西部濕地海岸開發的彰化環盟理事長蔡嘉陽則認為,應與彰化西海岸各大開發案如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相關。

邱文彥指出,濕地與多樣性物種愈來愈重要,加上氣候變遷問題,急需法令保護海洋。目前政府已著手擬定《海岸法》與《濕地保育法》,但兩者都還在進行中;邱文彥對法令制定後是否能達到「零損失」,也抱持觀望態度。

所謂「零損失(no net loss)」意指執行對生態環境的補償行為時,生態資源在「資源面積(resource acreage)」及「生態功能(biologic function)」上皆無淨損失。營建署出爐的第一版《濕地保育法》中即置入此概念,希望開發行為不會對整體環境造成不可回復的衝擊。

值得一提的是,《濕地保育法》強調擴大民間參與濕地經營管理,希望環境保護團體能針對特定國家重要濕地擬訂濕地經營管理計畫,並將濕地信託給公益團體經營。

因法令未建置完全、開發案虎視眈眈,彰化縣環保聯盟、台灣環保聯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與台灣濕地學會等團體,日前發起「全民來認股,守護白海豚」活動,希望藉由全民認股購地的方式,留下珍貴西海岸資源,保護瀕危野生動物中華白海豚。

白海豚剩不到1百隻

蔡嘉陽表示,中華白海豚因受嚴重人為干擾和開發威脅,目前族群數量不到一百隻、被聯合國列為最高保育等級;目前欲開發的國光石化又將在濁水溪口海域填海造陸超過4千公頃,不但會導致白海豚滅亡,更影響海洋保育與資源。

據了解,國有財產局將以每平方公尺1百元的價格將2千公頃左右的西海岸泥灘地賣給國光石化使用,為保護海洋資源,環團串聯發起一人1百元認股的國民信託運動,目前已有2502股。環團呼籲更多民眾一起加入保育海洋行列。認股網址:http://dolphins.may.to/;或電洽彰化環境保護聯盟:04-7764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