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紐西蘭籍的反捕鯨人士因為在南冰洋登上日本捕鯨船,被日本控告包括非法入侵、攜帶武器以及傷害等五項罪名。

白求恩(Pete Bethune)是美國海洋牧者保育協會(Sea Shepherd Conservation Society)成員,在2月15日登上了湘南丸2號,意圖對船長行使公民逮捕權。湘南丸2號曾在一月份撞沉了白求恩的船。
白求恩被控蓄意破壞、攜帶武器、打傷一名船員以及妨害船隻通行。稍早的時候,他被控由水上摩托車非法登上日本船隻。如果罪名成立,白求恩最重可能被判入獄15年。
事件發生之時,正值海洋牧者協會試圖制止日本在南極海域捕鯨的第六年。
今年1月6日,當海洋牧者協會雙體船愛迪吉爾(Ady Gil)由白求恩船長掌舵時,噸位遠大於愛迪吉爾的湘南丸2號將其撞成兩截,造成愛迪吉爾沉沒,這事件使船上的六名國際志工性命受到嚴重威脅。
「我目擊了湘南丸2號有蓄意進入並衝撞愛迪吉爾,並認為我將與我的船員搭救受傷或被殺害的船員。」另一艘海洋牧者船包伯巴克(Bob Barker)船長斯威夫特(Chuck Swift)說,「日本起訴白求恩船長令人震驚,他們無視自身的罪行以及非法捕鯨行為,更令人感到可恥的是,世界各國允許日本這麼做而未提出質疑。」
湘南丸2號的船員說,「激進份子曾試圖使繩索絞入其螺旋槳,並且向他們投擲丁酸,造成一名船員化學灼傷。」
海洋牧者協會否認白求恩造成傷害,並表示投擲的物質只會發出如腐臭奶油的異味,不會造成傷害。
海洋牧者協會創辦人沃森(Paul Watson)說,澳洲當局應當調查此一事件,因為它發生在澳洲南極領土的水域內。
「只有紐西蘭海事當局有意質詢湘南丸2號的船長,」沃森說,「但因為日本不合作,紐西蘭當局無法進行。」
沃森描述了白求恩船長當天登上湘南丸2號的情況,他說:「他在夜間以15海哩的速度通過寒冷的南極海水並登上船隻。他從水上摩扥車跳下企圖登船,但滑落海中,被救起後經過尖銳的反登船尖刺與漁網,第二次企圖登船。他在船上待了近兩個小時,日出以後他平靜地敲駕駛室的門,並向撞沉他船隻的船長表明身分。」
「後來他被控妨害業務經營,儘管事實上這所謂的業務是違反國際保育法的,而且捕鯨的行為應該是為了科學研究,而不該是為了商業行為,」沃森說。
「他被控損毀船上財物,登船時在一個漁網上割一了個洞,而這艘船撞沉了我們價值300萬美金的船,」沃森說。
沃森指出,對白求恩的起訴,是根據劍管制法(Sword Control Law)的一條模糊法令,此法與明治天皇在1865年推行沒收武士刀的廢刀令相似。白求恩在船上用來切割網子的刀,船上被歸類為劍。
沃森說,海洋牧者協會將儘可能為白求恩提供最好的法律辯護,並在他入獄期間,照顧他的家人。
「我們目前正在凝聚我們的資源,籌措資金,並準備在明年12月回到南冰洋,」沃森說。「我已經有十多個志願者願意在下一季登上日本捕鯨船,願意被囚,並願意犧牲自己的自由,為鯨魚甘冒生命危險。」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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