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十年變遷】迴盪百年──台灣島國的環境思維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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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十年變遷】迴盪百年──台灣島國的環境思維

2011年05月01日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

黃煥彰約1,000至600萬年前,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大陸板塊碰撞,將海底的岩層推擠隆起形成台灣島。300萬年前,台灣島已經大致具有現今地貌雛形,如高聳的中央山脈與低緩的西部丘陵與平原。280萬年前開始,大規模的火山噴發形成台灣北部以及外海地區如基隆嶼、棉花嶼、彭佳嶼與釣魚台。所以地震與火山噴發是台灣島生成的主要機制。台灣標榜是海洋國家,然面對森林開發、產業政策、能源政策、廢棄物處理與土地利用等,如何以更謙卑的態度來思考島國的永續與文明價值,是當務之局。

繽紛的生命──台灣的核心價值

在菲律賓海板塊的推擠之下,台灣島一直持續抬升。台灣面積雖小,但橫跨了亞熱帶與熱帶,高山林立地勢起伏變化大,垂直高差接近4000公尺,擁有多樣化的生態體系,造就了台灣生物的多樣性,台灣陸域土地僅佔全球萬分之2.5,但物種數量卻達全球2.5%,為所有國家平均值的100倍,而台灣海域海洋生物之物種數更是平均值的400倍,種數可達全球總數之1/10,生物的多樣化才是福爾摩莎真正的驕傲,然我們並未讓這得天獨厚的資產發揮價值。

森林被換臉──消失的原始林

1903年,日本人河合琴山博士授命進入阿里山的深山調查,發現了滿山遍野的千年檜木原始林,於是奏章天皇開始進行伐木開採。河合琴山的奏章,成為一個歷史的分水嶺。1912年鐵路通車到二萬坪,開啟了台灣伐木史。1914年完成到沼平站,建立阿里山中重要的原木的集散場。當時日本人採用「擇伐」及「懸空吊運」的伐木方式,較不傷森林。但是國民政府為了多取多賺,卻選用美式的「皆伐」方式,無論大小樹木全都砍倒,形成一塊平坦的樹木墳場。1990年代漸漸結束大量伐木的時代,然1980年代興起的農業上山,又讓森林持續受創。

政府設有福壽山、清境、武陵三大高山農場,砍伐許多原始林地,建立起一座座高山農園,原始森林因早期伐木而被砍伐怠盡換上柳杉林,在發展觀光的口號下,山葵變成阿里山特產。台灣的山葵大都種於柳杉林下,柳杉林不但要被疏伐而且必要被大量截枝(只留最上面的一團),以滿足山葵需要有點陰涼有點陽光的私癖,這樣的墾植行為其實是林務局怠忽職守,允許農民爛墾的鐵證。

30多年來,林務局年年收租幾乎是只開發不管制。2000年新的山區觀光趨勢興起,大量民宿、休閒農場取代以往的農地、果園,主管的農委會、觀光局、縣市政府又是只收稅不管理,滿山遍野建築林立,卻是多數不合法。

2008年始;政府為了滿足陸客來台的需求,於是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砍伐柳杉林,廣建停車場與加油站,這將加速雨水逕流速度。2009年莫拉克颱風侵台,停車場與山葵園不但造成二萬坪嚴重崩塌,崩塌而下的土石流造成阿里山溪土石暴漲,更是來吉部落必需遷村的主因。

海島國家面對氣候變遷如此嚴峻的挑戰,台灣政府長期以來,不分藍綠並未從自然中學習到教訓,2011年交通部觀光局又公佈阿里山空中纜車先期可行性評估,空中纜車全長11.67公里,預計路線為「奮起湖--頂湖--十字路--二萬坪--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二萬坪從原來百年前的二萬坪到現在實際面積只剩4000餘坪,二萬坪是重災區,未來也將持續崩塌,還經得起空中纜車的蹂躪嗎?還是預告下一次讓更多的人流更多的淚。

失去的河流──失去的水資源

2009年莫拉克颱風過後,台灣南部的河川上游土石淤積嚴重,河床上升都在20米以上,同時也造成南部水庫嚴重淤積。水庫的問題更宏觀的思考其實是水資源的問題,長期以來臺灣的水資源經營管理皆是以需求為導向,也是由上而下思考的方式,缺乏永續經營觀念,興建水庫從考量興建成本、生態成本,以及過程中民眾抗爭、遷村、補償金發放、攔沙壩興建、河川清淤、水庫清淤、繞庫排沙等社會成本一併計算,每噸原水的成本並不低。台灣水資源最核心的問題是在在政治的考量下,水價一直無法提高。

與全球比較,台灣本島及澎湖、金門地區,平均水價每度約新台幣9元、台北市8元,與日本東京的46元、日本全國平均值42元、香港15至36元、新加坡16元、法國79元、英國倫敦20元、荷蘭海牙53元,均有相當大的價差。水價無法提高也造成自來水公司因虧損而無法汰換管線、減低漏水率,造成水資源的浪費。根據台灣省自來水公司估計,目前漏水率(當年管線漏水量占當年總配水量比率)高達24.6%,全年所漏掉的水相當於兩座翡翠水庫的水量。

面對來勢兇兇的全球氣候變遷,『還山於林、還地於水、還灘於海』都需被重新思考,提高水價是解決問題的開始,同時「多元分散」的水資源管理法則應被重視與執行,埤塘濕地、地下水庫、海水淡化等都應被考量。

河流的輓歌──家住河川下游的悲哀

台灣河川中下游污染嚴重,最主要的污染原因,是來自家庭、工業及農、畜業排放出來的廢水,同時我國並未對工業與高科技產業的特殊污染化學物質訂出合理的排放標準,例如三氯乙烯、溴化二苯醚、壬基苯酚、鄰苯二甲酸二脂等環境賀爾蒙物質。環保部門不但稽查不力且關說文化盛行,導致中下游污染嚴重也污染海洋,然而農民抽水灌溉、抽水養魚間接影響到全民的飲食健康。

客廳即工廠──造就農田即污染

1960年台灣正逐漸由農業社會邁向工商業社會,1972年,謝東閔擔任臺灣省主席之後,中小企業也開始發展,他為了帶動農村經濟,倡導「客廳即工廠」的運動,鼓勵家庭代工,擴大外銷,當時的確也為臺灣帶來了經濟的興盛。但是客廳即工廠的政策造成台灣永續發展的夢魘,當工廠設在農業區之後,由於灌排不分離與工廠將廢水打入地下水,於是演變成「工業喝好水、農業喝廢水」,農地污染變成常態。2010年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給予未登記工廠七年輔導期,只要完成一定程序就能合法繼續經營,於是工廠退出農業區變成遙不可及的夢想。

開心農場──在乾淨的土地種重金屬

經濟部於2002年1月9日發布「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廢棄物之性質安定或再利用技術成熟者,其種類及管理方式經公告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得逕依該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包羅萬項,這些事業廢棄物是否都適合再利用,都有待釐清。以電弧爐爐碴為例;2002年1月25日,經濟部公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包含: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等3項。台灣電弧爐業者每年產生的爐碴高達160萬噸左右,並產生16萬噸左右含戴奧辛與重金屬的有毒廢棄物集塵灰。

鋼鐵爐碴在「資源再利用法」下視為「可回收利用資源」,原本環保署所管的事業廢棄物,搖身一變成為經濟部工業局所管的再利用資源,開始應用於水泥材料,並用於填土鋪路。就資源再利用的角度,將廢棄物轉化利用當然是美事一樁,但是一旦爐碴重金屬經風化、碎裂或溶出易造成污染,就讓美事變醜聞,掀開一場環境風暴。爐碴無毒,精確的說,是在一套被選擇的科學標準下無毒,在產官學通力合作之下,這種操弄檢驗科學魔術,打造一個「理論上」的無毒環境。

2008年4月29日經濟部公告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規定,嚴格管理爐碴(石)之再利用不得用於農業用地做工程填地材。然而目前台灣爐碴污染散於各地,有農地、漁塭、河道,同時多處污染場址竟然夾雜含戴奧辛與重金屬的有毒廢棄物集塵灰,政府部門環保署與經濟部工業局只立法開放再利用,卻不稽查管理,也不教育民眾爐碴再利用的範圍與對環境生態的影響,同時當爐碴進駐農業用地後政府並未有配合的解決方案。

更離譜的是2010年2月環保署公佈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修正(草案),要訂定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產品含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管制標準,從不得含有,放寬至可含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不得超過1000pgI-TEQ/g,環保署還對外宣稱這是有效管理,但為何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敢定標準?戴奧辛是非常毒的化學物質,環保署不但常期稽查不力,竟要讓建材含有有毒廢棄物,還要頒予環保標章,令人痛絕。在乾淨的土地種上重金屬,不是一個海島國家應有的永續思維。

島國的環境思維

2002年中華民國公佈環境基本法中特別強調,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然若其中對於環境有不良影響或危害者之虞者,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且全國人民、事業及各級政府皆應共負環境保護之義務與責任。政府有責任提出因應氣候變遷的完善國土規劃,修補各項法律漏洞,讓污染行為人負責,以維持社會正義,同時成立環境法庭來落實環境基本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