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教法上路 馬總統搶聽第一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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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教法上路 馬總統搶聽第一課

2011年06月06日
本報2011年6月6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整理報導

馬總統授頒環境教育研習證書。(圖片來源:環保署)6月5日環境日適逢台灣環境教育法第一天上路施行的日子,結合環保署、民間8個團體於新北市五股溼地自然教育中心舉辦「環教上路有我、有你」環教法上路宣誓起跑活動,包括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新北市長朱立倫等人都蒞臨會場;馬總統全程參與,率先領取環境教育研習證書。

馬總統的環境教育課包括:欣賞德音國小象徵動植物與人之間關係互動的螞蟻雄兵舞蹈表演,之後是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環教所教授汪靜明的環境生態學課程,緊接著由中國文化大學建築暨都市計劃研究所教授李永展、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賴榮孝說明台灣環境變遷史,同時觀賞《台灣百年•環教有你影片》。馬總統再度走進溼地,在五股溼地觀察泥灘及潮間帶的生態。

馬英九總統及吳敦義院長實地瞭解淡水河口濕地環境。(圖片來源:環保署)

馬總統的環境教育課還包括由台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楊冠政致贈的《環教法-關鍵4小時專家學者成果報告書》。

通過這些研習課程,最後由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王順美理事長、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賴榮孝理事長頒發研習證書,並期許總統引導台灣真正落實實踐永續環境的精神。

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理事長王順美表示,《環境教育法》在各界人士奔波下,歷經17年,終於在去(2010)年完成立法,時間雖然晚了些,但品質不輸其他國家。目前全球氣候變遷、環境惡化下,正是馬總統帶領台灣環境教育與國際接軌、回應國際社會期望、落實台灣永續發展的具體做法。

環保署則說明,環境教育法規定公家機關、公家機構、公營事業及政府資金占50%以上之財團法人與高中(職)以下學校之所有員工與師生,每年皆需有4小時的環境教育;違反環保法規罰款在新台幣5,000元以上或停工、停業者需接受8小時以內的環境教育課程。

主辦單位表示,民眾可收集相關課程,透過各種形式的課程了解環境保護的內涵,並能尊重自然、善待自然,達到永續環境的目的。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