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11年9月27日瀟湘晨報湖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3年前,岳陽汨羅對境內河道採砂進行規範。2008年以來,汨羅境內湘江、沅江、汨羅江的砂石開採權相繼被拍賣,給當地政府帶來超過5億的財政收入。但汨羅砂石辦最近的調查顯示,天價摘標後,採砂公司存在超馬力、超船雙開釆等違反合約的現象,原因是產能不足造成虧損。
今年年底,採砂權首次出讓即將到期,新一輪的招拍掛工作將再次啟動。如何兼顧效益、生態保護與政府財政收入,是當地政府的一道難題。
2008年,汨羅市政府決定改革採砂權招拍掛方式,首先對湘江汨羅段的採砂權實施拍賣。當地政府耗資百萬對該河段26.7公里水域的砂石儲量做了探測,探明儲量4.2億噸。當時,砂石價格約10元/噸。
長江砂石公司等5家公司參與了競拍,陳茂良代表公司共舉牌47次。最終,長江砂石公司以首年1.09億的價格摘標,合同期3年,價款逐年遞增12%。有業內人士驚呼天價。備受鼓舞的汨羅市政府,接著又對汨羅江和沅江的採砂權進行了拍賣。三江採砂權拍賣所得,總計超過5億。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洞庭湖及其支流砂石資源充沛,2006年開始被大規模開採。主要原因是:城市、交通建設加速,需砂量劇增;鄱陽湖分季、分區域禁採,導致砂資源緊缺。
陳茂良說,2008年,一艘採砂船,一年純利潤為1100萬。按照每天10小時計算,一天1萬噸,每噸按照10元計算,一天可獲銷售收入10萬元,扣除油料、工資、損耗等,一天利潤仍相當豐厚,保守折算,一艘這樣的採砂船年利潤在千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