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限捕飛魚卵 任中國船越界撈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漁業署限捕飛魚卵 任中國船越界撈

2012年07月30日
摘錄自2012年7月29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飛魚卵採捕期本週二將結束,不過,漁民抱怨,漁業署以維護漁業資源為由,限制台灣漁船採捕,但近年來,中國漁船不僅越界捕撈,而且在台灣禁捕期大豐收,「台灣不能捕,難道要留給中國捕?」學者認為,兩岸必須協商,否則台灣單方面的漁業資源管理不會有成效。

漁業署從2008年起管理飛魚卵,要求漁民每年只能在5月15日到7月31日出海作業,總量限制在350公噸。

海洋大學海資所助理教授王世斌表示,吃魚卵向來被認為不保育,況且飛魚卵是其他海洋魚類的食物,管理有其必要。王世斌強調,兩岸政府必須共同管理跨界資源,否則單方面的努力不會有成效。陳李農改團隊執行長杜宇說,不僅飛魚卵,烏魚、烏魚子、鰻苗等也造成兩岸漁民衝突,因此漁業法規、漁具、漁業資源的增殖與放流等都應納入兩岸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