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石虎‧系列報導之4
最近因苗栗縣後龍殯葬園區涉及瀕危物種石虎(Prionailurus bengalensis)主要棲地,引發社會關切,在2000公頃的土地上切了一角,似乎微不足道,其實對於族群數稀微的石虎,不啻是雪上加霜。而因開發土地為私人所有,保育類動物一出保護區,除非因受到騷擾而造成傷殘死亡,否則無法可管。
石虎面臨的最大威脅,莫過於在棲地開發造成的破碎化,棲地破碎連帶的影響覓食、求偶,必須穿越馬路所造成的「路死」(road kill)風險;而除草劑、毒鼠藥及農藥直接或間接傷害石虎;另外,獵捕壓力與養雞農戶的衝突威脅,以致使用捕獸夾,也威脅石虎生存。
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近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收容的10隻石虎,多半遭獸鋏夾傷截肢無法野放, 2011年起與台北市立動物園合作,進行圈養環境中石虎相關的研究工作,為促進域外保育研究起步讓石虎化身保育大使,呼籲社會大眾關切石虎棲地,「野外才是我們真正的家!」
特生中心表示,石虎在台灣發現的地點十分零星,棲地破碎化下,常因穿越道路路殺致死,另因石虎與人類活動範圍重疊度高,可能攻擊農民或農場圈養的雞隻,造成農民的損失而遭受捕殺傷亡,野外受傷經送至救傷單位的石虎中,超過一半以上是因為被獸鋏夾傷。正因野外生存壓力大,目前估計野外數量已十分稀少。
石虎看似可愛,但癒後無法野放的石虎依然野性十足,不易馴養。對於需要極大生活領域的石虎來說,圈養環境的空間須儘可能提供豐富化的設施,並讓牠們保有足夠的隱蔽藏匿空間。一般民眾難以窺見石虎蹤影,甚至以為早已不存在,特生中心將以收容的石虎研究影像,剪輯成影片,讓大眾得以一窺石虎的秘密生活,同時喚起保育意識,為保護台灣生物多樣性付出行動。
野保法排除淺山地區 瀕危物種無法可保
屏東科技大學教授裴家騏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立法時假設野生動物生活在自然度高的地方,認為在自然度高的區域劃設野生動物棲息環境、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護這些區塊即已足夠。這幾年來陸續出現的案例則顯示,淺山地區和人類活動交疊之處的野生動物消失的速度最快速,即使是一級保育類動物,出了保護區,除非被騷擾、虐待、獵捕,而且造成傷殘死亡,否則無法可管。
長期在野外研究水鹿的台大博士班研究生林宗以最近協助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進行麝香貓族群分布調查,他說,淺山低海拔的生態系及動植物面臨的危機越來越多。棲地開發、除草劑、農藥、毒鼠藥的使用及生物累積、道路切割、平地獵人、亂放外來種等等都造成許多威脅,其威脅比有良善保護的山區動物來得大很多。
以後龍殯葬園區對石虎的影響,現行法令對於騷擾的定義「係指以藥品、器物或其他方法,干擾野生動物之行為」,而開發行為算不算「其他方法」的干擾石虎,不但難以證明,甚至還須證明石虎確實住在殯葬園區而非剛好路過。在此情況下,難以對瀕危的石虎發揮預警性保育原則,也就是一隻都不能少,反而只能透過傷殘的石虎,事後得知怎麼保育。
台灣至今仍缺乏人力進行石虎族群全面性的分布調查,幾位研究石虎的學者不約而同指出,石虎野外數量已十分稀少,台灣西部的桃園至台南範圍間均曾有發現紀錄,但近年來僅剩苗栗、台中及南投地區有確切的分布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