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鯊魚 加拿大溫哥華擬禁售魚翅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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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鯊魚 加拿大溫哥華擬禁售魚翅

2012年09月20日
摘錄自2012年9月19日NOWnews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魚翅過去被華人視為養生的帝王食品,不過隨著環保意識抬頭,越來越多地區開始禁售魚翅。繼多倫多地區許多市鎮推出禁售與擁有魚翅產品後,溫哥華市議會也在研議類似的禁令。

溫哥華市議會18日一致投票贊成,立刻展開全面禁止魚翅產品的研議工作,預計未來8至12個月內研擬出禁售魚翅令,禁令將在大溫哥華地區的本拿比市(Burnaby)、列治文市(Richmond)一同實施。

在華人社會中,魚翅長期被視為養生的帝王食品。不過動保團體指控,漁民在捕捉沙魚後將魚鰭割下來,再把鯊魚丟回海中自生自滅,因此華人吃魚翅的行為近年來遭致許多批評,許多城市也發佈禁售魚翅令。

加拿大安大略省包括多倫多在內的6個城市,已制定禁魚翅法令;美國華盛頓州、加州、俄勒岡州、伊利諾州及夏威夷州也都有禁止魚翅的法令。2011年1月4日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法案,公告最新鯊魚保育法案。未來在美國水域的船隻禁止保管、支配、持有任何沒有魚體相連的鯊魚鰭。

台灣雖然沒有魚翅禁售法規,但是國內動保團體仍大聲呼籲婚禮喜宴上不要提供魚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