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國光石化案喊卡,揭開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改革序幕!環保署2013年開啟環評制度19年來第一次重大變革,將環評比照美國以「責任政治」方式,漸進式讓環評審查回歸由事業目的主管機關擔起審查重責,經濟部、交通部、國科會將首當其衝。
民國83年,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正式實施,把關開發案帶來的環境衝擊。不過從國光石化、中科四期、美麗灣渡假村到六輕擴廠,環評制度不見得都是理性探討,有時反而成了經濟與環保赤裸的鬥爭戰場。
經部為六輕轟環評 環署喊改革
2012年底,環保署駁回台塑六輕四點7期擴建申覆案,引來經濟部及企業痛批環評誤了經濟。環保署長沈世宏則順勢拍板改革環評,在2013年2月委託台北大學教授林鎮洋召集環保署、經濟部、國科會等單位推派學者、企業代表及環保團體討論,決定漸進式調整環評制度。
首當其衝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交通部及國科會。根據環保署統計,自民國92年至101年主管機關送審的環評案件,以經濟部118件最多、交通部86件、教育部23件、國科會17件;案件也許不多,但國科會送審案件則如中科四期等,開發規模更大、引發的爭議當然也不少。
鏡頭拉回民國百年的彰化芳苑海邊漁民廣場,彰化環保聯盟會長蔡嘉陽在馬英九總統面前指出「六輕的錯誤不應歷史重演」,成為國光石化逆轉的重要功臣。
環評不應具否決權 要講究科學
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台灣社會已經發展到一個程度,惟有面對社會力並直接對話,開發單位思維才會真正被改變。而國光石化的逆轉,是證實我國社會力成熟最好的案例,「促使國光石化停建的力量並非來自環評審查,而是整個社會的力量。」
沈世宏強調,環評講究的是科學事實,制度的錯誤來自台灣環評法擁有「否決權」,致環保團體抗議、爭訟都找錯對象。
環保署綜計處規畫暫不刪除環評否決權,環保署現階段仍擔任環評主管機關,並為經濟部、國科會等機關開始「新生訓練」。預估5至6年內政部將制定《國土規畫法》畫定相關的禁止、限制開發區位;預估10年後,將環評審查權責回歸事業目的主管機關。
新制為開發案護航 迴避空間大
對於環評新制,環保團體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則批評「擺明是為開發案護航!」她說,現在環評委員也有事業主管機關的代表,專案會議卻幾乎不見人影,根本不用修法就可以讓他們參與。若改革後由經濟部來主導、擔任環評主席,開發單位大可樂得輕鬆迴避,操作空間變得更大,她擔憂環團也無法阻止主席不當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