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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華光社區打造台北華爾街

2013年04月15日
摘錄自2013年4月15日中廣新聞網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民國102年3月27號,台北市華光社區裡面最後兩戶的違法佔用戶,是台北地方法院預定要強制拆除的日子。

擔心現場會爆發衝突事件,台北市派駐大批警力在華光社區現場維持秩序。而抗議的大學生們佔據街道,用肉身擋住挖土機進入社區開挖,同時,大學生不斷用大聲公高唱戰歌。

抗議學生們甚至拉起長長的白布條,訴求「反迫遷、要安置」。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吳佳薇說,希望現場的抗議學生與居民能主動退去,不要妨害公務執行。

雙方僵持將近一小時,居民、學生手勾手圍成人牆,或是靜坐在房屋裡抵擋拆除。上午11點整,警方動員優勢警力,開始強制驅離現場的學生與居民,現場一度爆發肢體衝突。

下午1點開始進行拆除工程,兩戶華光社區的違法佔用戶下午3點多被夷為平地。

住戶林蘇華拭淚說,自己確實另外還有房產,但現在還繳房貸,難道不算弱勢?

華光社區位於台北市中正紀念堂附近的精華地段,土地為國有地,由法務部管理,占地約2000坪,原本是法務部員工宿舍,多年來,有員工退休或是有員工轉手賣屋,也有人自行在空地蓋房,所以社區裡有超過百戶違佔戶。後來,行政院在2007年底提出四大金磚計畫,打算將華光社區打造為台北華爾街,以致於衍生後續拆屋問題。

繼2013年2月拆除7戶職、眷舍後,3月21號拆除兩戶違建戶,27號首度拆除裡面有居民的兩戶違建戶,預計四月還會再有拆除行動。

對於法院強制拆除演變成警民衝突事件,法務部表示,法院早已對當事人的居住狀況進行了解,這兩戶違占建戶並非弱勢,屋主都至少擁有一戶房地產可供遷居,卻不履行搬遷義務,甚至還希望政府給予安置,做無理抗爭,法務部感到相到遺憾。

法務部更呼籲,違占戶對依法無據的安置措施,不要再有期待,其中接受台北市政府提供住宅資源入住資格者,應接受市府照顧市民的美意,善用市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踴躍提出申請;至於沒有安置需求的住戶,也應該避免耗費社會資源,儘速依法履行拆遷等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