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自然之友、自然大學等環保組織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致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的公開信,呼籲中石油暫停雲南1000萬噸煉油項目的違法施工。
公開信指出,中石油雲南1000萬噸煉油項目在公眾參与、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選址、項目用地、環境容量和區域規劃等六大環節存在漏洞和隱患。目前該項目正在加緊施工,項目現場可見各類工程機械,數個儲油罐已經基本建成。環保組織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批複向環保部提出行政覆議申請,環保部已確認受理。
水資源也是該項目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滇池流域人均水資源不足300立方米,而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每年耗水量達660萬立方米,這對昆明這座缺水城市無疑是雪上加霜。昆明市政府此前的說法是將從外地調水供給項目用水,盡量不與昆明爭水。
自然大學研究員李濤表示,《環境影響評價法》明確要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報批前應該徵求公眾意見,並在報告中附具對意見採納或者不採納的說明。然而,在環保部公布的中石油雲南1000萬噸煉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中沒有依法納入任何公眾參与內容。
環保組織認為,煉油項目選址和建設的重要依據——工業園區規劃的審批也存在問題。自然之友理事李波說,任何建設項目都應當符合當地區域規劃在環境容量等方面的限制,而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所在的安寧工業園區總體規劃根據項目情況一改再改,至今仍僅在雲南省工信委備案,未依法報省政府批准。同時,項目用地未獲審批已開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規範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規定,工業項目應以招拍掛方式取得用地,而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用地手續至今還沒有批下來。
北京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夏軍分析稱,國內現有法律體系對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土地使用、項目審批都有明確的要求,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在多個環節的操作都違反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