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
摘錄自2013年11月18日北京晨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將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等交易制度,推行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總量控制。北京環境交易所官方網站已悄然在首頁掛出「北京碳排放權交易帳戶開戶須知」,這或有可能意味著本市的碳排放交易即將拉開序幕。
環交所實行交易資金協力廠商託管形式。交易人為履約機構,即重點排放單位以及參照重點排放單位管理的其他單位;非履約機構,指符合一定條件,自願參與碳交易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兩種交易對象進入平臺後有不同的收費標準,針對履約機構暫不收取開戶費和年費,交易傭金、交易服務費等費用以環交所公佈的資訊為准;非履約機構的收費標準以環交所公佈的資訊為准。
但是從目前來看,排汙權交易不管是在北京還是在全國,都面臨著發展瓶頸的問題。潘濤解釋說,首先是支撐交易的立法還不健全,另外操作上也有較大難度,「確權不好確,比如初始排汙權配額的確定有一定困難,再比如減排一噸二氧化硫應該是多少錢,這個也不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