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亂的藥】要錢要命的醫藥廣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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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的藥】要錢要命的醫藥廣告

1984年09月08日
作者:楊憲宏

醫藥廣告攻勢凌厲,繼去年醫藥廣告高達19億新臺幣,今年醫藥廣告更深入各種媒體。南部歌舞團公演中場時間,更有人出來「插播」廣告,宣稱:「這味秘方馬上就要在電視報紙打廣告,要買請早。」

今年上半年剛過,已有人預測醫藥廣告要破20億。「藥」本來不是一種商品,卻給當成品一般,大肆賣弄。這種情況行之有年,藥政單位束手無策。

藥政處2年多來,努力推行的「優良藥品製造規範」,將自11月25日起進入「輔導」,其實就是「警告期」,目標是清理臺灣480餘家藥廠,根據目前的預估,2年半後約只有100至150家可以「存活」下來。

檢討藥政、廣告藥、藥房的品質,此時已是時候!

各級衛生單位每日面對如潮湧至的電視、報紙、電臺醫藥廣告,開出成疊罰單,卻沒有明顯的遏阻之效。

一名藥政人員說:「了解這些廠商『作業方式』的話,就知道取締根本奈他們不了。」

目前市面上的許多「藥品」都擁有連藥政處都數不清的「藥品許可證」;另外更有同一名稱的藥,因有兩種配方,領有兩張許可證。

這種情況根本不應發生,但由於多年來臺灣藥政管理鬆弛無力,據接觸過藥政檔案的一名專業人員說:「臺灣地區20幾年來一共核准過大約5萬多張國產中西藥許可證,檔案就像一堆廢紙一樣,毫無約束力。」

多年來這些「藥品許可證」是採流水號登記,根木沒有分類,也沒有索引。因此每次衛生署公告某種藥品禁用,根本無法利用檔案查出到底有那些廠有這種藥;而且連某一家廠到底有多少張許可證也無可查證,聽來讓人覺得「荒謬」。

一名基層衛生人員說:「最厲害的還是同樣的藥名有不同的配方。」目前在市面上廣告仵極大的一種「強精」丸劑,據說便有2張許可證,一張是可以做廣告的純維他命配方許可證,另一張是不准做廣告,加有男性荷爾蒙的許可證;這家藥廠以第一張許可證做廣告,然後在藥房陳列第二張許可證的藥。讓取締人員無可奈何。

醫藥廣告不斷輸入民眾腦海的結果,使得一些比較有良心的藥師,不得不跟著「沈淪」,一名藥師說:「顧客上門,指名購買廣告藥,拿不出來的話,他下次不會再來,藥房生意怎麼競爭?」

電視上的廣告感冒藥,數人一瓶一飲而盡,一名藥師說:「那至少是2天分的藥量,廣告卻教人一次服下。可不可怕?」

一名開業藥師說「衛生署藥政處準備向藥廠『開刀』,這件事如果辦成,的確『大快人心』。」

藥政處自民國71年5月26日開始佈置實施「優良藥品製造規範」 (GMP),預計5年內先「清潔」國內西藥製造廠。其實是一種「戰略」。一名衛生署官員指出:「與其一張一張許可證的戰,不如動手整理全國480家西藥廠。因為這麼一來,同可收管理之效。」

「優良藥品製造規範」至今年11月25日已屆2年半。成績已漸露端倪,據一份藥政處內部資料顯示,實施GMP之前,每年藥商申請「許可證」的數目高達5、6000張,現在已下跌到每年800張。原因是藥政處不但開始嚴格要求每張許可證的製藥確實性,並且實施「查廠」這是不法藥廠最怕的一招。

其實至民國76年5月25日止,GMP計畫完成,即使淘汰了預估中的300餘家西藥廠,「故事」也還沒完。因為國內目前仍擁有300餘家中藥製造廠,它們比西藥廠更難管理。目前國內的中藥藥品許可證有1萬餘張,其中間題也十分複雜。最近由於西藥許可證受GMP管制,許多廠商已經暗中轉移目標,申請中藥許可證;過去中藥許可證每個月申請案不過60件,最近已逐升至90件。

一名藥政官員感慨說:「管理不能光靠衛生單位,傳播媒體也有責任!」他認為拒絕不當醫藥廣告,是一種「社會良心」的表現,尤其在藥政上「年久失修」的情況下,傳播媒體更不應「助紂為虐」。他說:「想想看,有多少人因為信了這些廣告而受害。健康還需大眾共同來維護。」

原載民國73年9月8日聯合報第3版

※ 本文轉載自《我們不是天竺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