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痛苦的成長】在夾縫中掙扎的環境權 | 環境資訊中心
環境書摘

【反省:痛苦的成長】在夾縫中掙扎的環境權

1986年05月28日
作者:楊憲宏

為當前社會環境運動所遭瓶頸找活路

回想1980年初,環境生態、污染問題還是社會一般極感陌生的話題時,大部分擔憂臺灣生活環境日趨惡化的學者專家,都想不到,在5、6年之後,臺灣地區社會大眾要求改善環境的聲音會達到如此熱熾的程度。

反污染這勁成為現今社會共同體會的需要,是處於過去幾十年社曾氣氛中人所料想不到的事。

最基本的生存權:清潔的陽光、空氣、水

最近2年在學術界、社會意見領袖以及媒體觀念的引導下,要求環境保護,要求清除威脅生活圈污染源的草根性民間力量逐漸在集結。包括過去以「意識型態」為主流導向的在野政治團體,最近1年來也在調整方向,下降政治意識型態之氣氛,改以更具問題導向的訴求,組合動員致力於環境運動。

在閱讀市場上競爭領先的商業雜誌,也都極敏感的感受到環境話題的流行壓力,紛紛製作反污染現象報導的專題。

去年的地方選舉,大都分的候選人以還境保讓為主力政見,相當多位議員候選人則選用綠色為傳單的顏色。反公害成為獲取選票的手段,在臺灣地區選舉事務上還屬首見。

這種社會群體反公害意識提升的趨勢,到底表示了什麼樣的訊息?以及這樣的現象,是否一定有助於整個系統改善生活環境?這樣的熱切環境呼聲究竟能保持多久?社會大眾反公害意識提升後,再來的路子,又應該如何發展,不但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同時也是迫切需要解答的問題。

都分對觀察臺灣環境問題有興趣的人,認為這幾年還境問題所以能夠有開放的討論空間,是因為環境的題目比較不具有政治敏感性。這樣的說法,雖有足以支持的現實情境,可供佐證,但卻明顯忽略了社會也已到了有反污染現實需要的背景。

環境污染所侵犯的,基本上,是人的健康,也可以說是人的生存權。要求清潔的陽光、空氣、水以及居住的士地,可以說是,做為一個人最基礎的權利。

爭取環境權,其實也就是爭人權。既然是爭人權,其實是很難沒有政治敏感的問題的。但也由於環境污染是直逼每個人生存空間的禍害,因此在向不同社曾層次的人,進行說服工作時,成功達成的機會升高很多。

臺北市的空氣污染很嚴重,生存權受侵犯的人,不只是弱者窮人,連富甲天下的大戶人家、政府要員,與製造污染的企業家,都同時受難。

環境公害污染既有從上到下得罪所有人的特質,理論上,伸張環境權應量極自然而容易的事。可是從現實世界所看到的現象卻是,環境權必須爭取,不但必須爭取,還極其困難。

政府可能在人民抱怨前就做好環保工作嗎?

過去數年,臺灣地區民眾環境意識嚴重不足,環境權隨之被埋沒。在社會現代化過程中,環境權末被及時同步列入運轉條件的結果是,必須用加倍的力量去挽回這個應有而未有的權利。

當今臺灣地區的環境權,已失去正常發展狀態下應有的樣子,在龐大的舊有經建發展主導制度的夾縫中掙扎。

政府環境保讓局成立迄今4年餘,這樣的新興政務,必然需要一段長時間,才能與其他政務一樣受到應有的注意。例如由國外輸入污染性工業,在沒有環境保護局存在時,核准許可中並無環保單位簽註意見之餘地。在設置環境保護局後,政府其他工、商部門的業務人員,也未必有能力馬上調適,那些輸入工業必要簽會環保單位。

政府環保業務是爭來的,並不是坐在位子上,就有人送上門來的。如此新興業務如果主事者不夠主動積極,推動的速度也相對會減慢。環保業務的權充,其實也就是「爭權」的一個過程。

如果政府的環保機構能夠迅速「爭權」,相對對人民的環境權的伸張有所助益。但「爭權」往往會造成政府部會中極大的衝突,甚至有人憂慮,環境機構成長過度,可能「危及」現有體制發展,而因環境「爭權」而導致的「擠迫形勢」會讓整個舊有經建主導的官僚系統感到不安及不快,而造成許多疑慮與阻障。這種現象,在過去幾年,有關環境法律的審訂過程中屢見不鮮。

由於環境政務太過「年輕」,因此在排列預算優先秩序時,也敬陪末座,發生任何必須刪減預算的狀況時,環保業務必然首當其衝,這是全世界皆然的情形。環保業務的本質雖然是人民基本的生存需求,但似乎永遠只落在政府決策者視野的尾端。

在預算上不穩定,在「爭權」方面相對也打折扣。環境單位是否能夠順利「爭權」,當然也受到社曾大眾要求「環境權」是否已對政府造成足夠壓力的影響。

人民如果沒有要求,習於污染的環境,政府有相當大的可能,會繼續擱置環境保讓的工作。對一個政府而言,環境保讓的工作,做到最好就是清潔的空氣、水與土地。這是自然界本來就有、就是的東西,一個政府有可能在人民抱怨之前,就做好這些工作嗎?換個角度問這個問題,環境污染有可能預防嗎?從歐美國家的經驗以及現今新興工業國家所表現的種種狀況,答案似乎是否定的。

一個政府可能會知道有環境污染而未必去解決,必需等到人民抱怨,然後動手去解決。每個政府對人民抱怨的忍受度都不一樣,因此每個政府解決環境問題所選擇的時機以及手段也大不相同。

最近李國鼎政務委員在行政院科技會議會後表示:「政府能給人民的最好福利,就是有乾淨的空氣呼吸,有乾淨的水喝。」這句話如果是在10、20年前說出來,恐怕不但得不到共嗚,更有可能引人困惑。因為當時的民眾習於不潔空氣、不潔的水,根木無法感受這是「政府所能給人民的最好福利」。

李國鼎政務委員的話,現今卻已是一句最能舒發民眾沈鬱無奈的簡單表達。從朝野目前共同的心理情境可知,過去當局對環境問題的忍受,其實是與整個社會客觀環境同步的,只要人民還可忍受,政府也提不出任何改善的意思。

這種持續多年朝野間心理互動情境,多少已形成制約形式,只要社會要求改善的聲音極弱,或環境公害災難不再連續肇禍,政府解決事情的能力、意願馬上進入「冷卻期」。

面對環境污染的荊棘叢林,社會怎樣起步?

臺灣地區大約經過了10年左右的「環境意識」甦醒期,自前剛進入全醒狀況。

從整個環境改善的過程看,現在的地位只能算是剛走到起跑點,也就是,整個系統同時面對了一個最困難的局面,就是「怎麼跑?」的問題。

在政府方面,長中短程的環境問題,如潮湧至,幾乎無法順利做成解決問題的優先順序。最近更陷入「災難──解困」的表淺模式中,手忙腳亂,措手不及。

在民間方面,草根性自力救濟的人民團體紛紛揭竿而起,自己組合起來對抗地方公害。

企業方面,多數心存觀望。仍冀望民意代表護航,這些民意代表在競選時,大都收受了污染工業的競選捐款,很難在這時候,拒絕企業的要求。行政院衛生署長施純仁雖然已公開表示:要公開為污染者關說的民意代表姓名。這雖不是太具嚇阻力的「制裁」,不過,從好的地方想,確可能成為民意代表推辭關說的有力藉口。從壞的方向想,則反而成了別有居心的民意代表向污染工業索求更高代價的「籌碼」。

從政府、民間、企業三個角度觀察所得,並沒有辦法得到一個未來環境保證改善的結論。簡單說,原因在不知道怎樣「起跑」。

社會從對環境污染無感、無知,進步到懂得自己應爭取環境權,雖是十分重要的一步,但環境問題卻不是「覺醒」了就可解決的事。

覺醒之後,才真正是面對荊棘叢林之始。整個社會怎樣起步,怎樣一步接一步,是十分需要學習的事,可是目前所面臨亟待解決的緊迫局面,其實已等不及整個社會再去慢慢學習。

歐美國家有百年以上現代化的過程,有足夠的餘裕空閒,去學習思考現代化副作用所帶夾的問題,環境污染、公害問題的來臨也是由漸而至,整個社會而對問題的過程要緩和許多。臺灣地區的情況是爆發性的現代化成長,問題來得又多又快,解決問題的包袱之沈重,遠過於歐美國家社會當年所經驗。

像這樣不尋常的狀態,解決方法必然也極不尋常。臺灣地區目前卻只能以歐美經驗為前車之鑑,引入解決之策,是否合適於臺灣的獨特問題,幾乎已是沒辦法再深入考慮的事。更甚者,如臺南灣裡焚燒廢電纜造成土地污染的狀況,到底應如何解決,恐怕從歐美污染史中也找不到可資參考的案例。

反污染的呼聲日高,下一步怎麼辦?

一個日趨關懷環境的社會,會有愈來愈多的力量,因關懷的目標一致而集結,也曾因集結而行動而運動。在這段集結時期,社會的腦力資源,應該前瞻這個運動的可能走向,並提出可行之道。尤其當整個社會系統都感到問題必須解決而心浮氣躁的時候,當所有集結的力量不安的在原地打轉,做著「布朗氏運動」的時候,能夠透視整個社會前途的知識分子,應該讓自己的社會參與理念更加落實。

當前社會環境運動所遭遇的最大瓶頸就是,在各社會角落都已有為追求好環境而運動的聲音在成長,而過去幾年鼓吹環境意識覺醒的知識分子,卻還拿不出一套「再來怎麼辦?」(What's Next?)讓這些運動者有可追尋的途徑。

知識分子的集結與代表下一代主力知識分子的大學生的集結,目前已因現實情境需要而逐漸成形。怎樣在這些游離狀態的知識力量與社會角落民眾呼聲之間架接橋樑,為社會草根性民間力量注入更具審視、針刺問題的腦力,是現今最迫切的問題。

在未來1、2年內,這個關鍵性瓶頸是否能夠平滑疏通,這兩種社會層次之問是否能夠順利架橋,將決定臺灣環境運動的前途。

不成形的環境運動,或無腦力支援,無法切入問題要害的環境運動,可以確定絕不可能為臺灣環境成就任何幫助,反而會使解決問題的「毛線球線頭」更加盤錯。

長久在夾縫中掙扎的環境權,未來能否有機會掙脫而出,我們已經被迫走向解決問題的暴風中心。怎樣為這個大家熱切關心的環境權尋找活路,是這一代知識分子再三應該自問的問題。

民國75年中國人權協會環境權座談書面意見
原載民國75年5月29日聯合報副刊

※ 本文轉載自《走過傷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