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論壇】服貿與TPP的環境風險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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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論壇】服貿與TPP的環境風險

2014年03月25日
作者:馬康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必須選一個貿易之神出來。宙斯坐在奧林帕斯的王座上仔細考察他的家庭成員。不用多想。非得是赫密斯不可。
宙斯送給他一雙帶金翅的鞋,命他掌管商貿促進、合約簽署與貿易自由的保護。
赫密斯在羅馬時代被稱做「墨丘利」。他被選中的原因是他最會撒謊。

──加萊亞諾《鏡子:一部被隱藏的世界史》

3/18 學生佔領立院要求政府退回黑箱服貿,洪郁婷攝。

面對數萬人的占領行動與退回服貿的吶喊,總統府與行政院仍口徑一致強調服貿非過不可,因其為各項區域性自由貿易協定的第一步,是堆砌出經貿自由化此玩具城堡的第一塊積木。惟有藉與中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台灣才有機會加入美國所發起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但其未曾提醒民眾,TPP並非流著奶與蜜之地,而可能是台灣環境的砧板。

TPP的黑箱通關權

與台灣審查服貿時衍生的黑箱爭議相似,美國參眾兩院跨黨派領袖則於1月初提出《貿易優先法》(Trade Priorities Act, TPA),將給予行政部門於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快速通關授權」(fast-track authority),意即白宮根據TPA與外國談妥的經貿協定,國會只能進行包裹表決,不能逐條審查或藉由修正案方式變更內容。

此舉引起美國多個公民團體的反對,於1月中旬至下旬發動一連10天的國會施壓與網路串聯等抗爭行動,其中山巒協會(Sierra Club)、地球之友、350行動網絡等環保團體亦參與其中。

山巒協會指出TPP將會使美國境內頁岩氣可大量出口,大量加劇頁岩氣開採過程的水污染對民眾的影響。地球之友則是指出TPP通過後,將會使各政府無法援引預警原則,制定化學物質、食物添加物以及基改產品的相關規範。350行動網絡則是憂心TPP通過後,各跨國企業可以「製造貿易壁壘」為由,弱化各國的減碳與能源管理等制度。

而1月份外流的環境專章的內容,印證前述團體的疑慮。

僅具漂綠功能的環境專章

依據美國國會決議2007年所提出的「強化各項貿易協定中的環境專章」的決議,因此TPP條文中,不可弱化各國的環境法規,並促使參與國需遵循國際環境公約下的責任,且需確保自然資源貿易過程的永續性,並須有助削減對環境有害的非法貿易。維基解密於1月份將其取的TPP談判文件的環境專章公開上網,而各界檢視其環境專章內容後,均指出原本歐巴馬所宣稱要提出另一種不同的自由貿易協定,僅是空泛的承諾。

在此環境專章中,所提出的內容一方面多為締約國應鼓勵該國企業遵循企業社會責任,或是鼓勵採取自願性增進產品環境績效機制等僅具宣示意味的條文,另一方面又埋下各國於其境內推廣環保產品時,不可因產品生產國而有差異性標準。但此舉將會與避免衝突礦產倡議計畫或是公平貿易認證計畫相扞格,因此類倡議計畫會以產品生產國整體政經情勢及環境管理為評判準則。

然而更重要的是,如此缺乏實質效力的環境專章是否足以抵禦其他條款中對環境相關法規的弱化。其中最令人關心的議題為投資專章中的投資人與地主國間爭端解決機制(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是否仍如過往的自由貿易協定一般,大開跨國資本可以地主國的環境政策或法規妨礙投資為由,興起訴訟。例如美國的Lone Pine公司就控告加拿大禁止在魁北克聖勞倫斯河進行頁岩油與頁岩氣的鑽探規定,違反北美自由貿協定,提出高達2.5億美元的賠償。

因為內容的弱化,環境專章被相關學者與多個環保團體指為其僅具有為TPP漂綠的作用。但若進一步檢視自由貿易協定發展歷程,環境專章的弱化,本是種必然。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即指出:「自由貿易協定中的法規一致化,通常意味著(環境與勞工法令)的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在以利益極大化為目標,而非總體福祉極大化時,任何積極為了抑制環境與社會外部成本的管制措施,或早或晚,終將被視為除之後快的貿易障礙。

服貿協定的環境衝擊

若將視角從最上層也是最大塊的積木,移至當下這一個視為關鍵基石的紅色積木,是否能從中國因素帶來的國安威脅以外,進一步練習辨識資本背後更廣泛的共通意圖,方能在無論是「逐條審查」或「退回後,待監督機制建立方可審議」等訴求下,培養出面對自由貿易協定更完整的議程設定能力。

如中國與瑞士去年底簽署的中瑞自由貿易協定,其最大的爭議並非讓利多寡,而是協定中如何面對中國的人權、環境與勞工等議題。如瑞士與其他國家所簽署的貿易協定,在前言中均強調「尊重民主、保障人權」的字眼,但在中瑞自由貿易協定中卻因中方的極力反對,隻字未提。協議文本最終僅能以「遵守聯合國憲章」此字眼,曖昧的回應人權上的要求。另一參照則是近期完成台灣與紐西蘭自由貿易協定。此協定為首次台灣簽署的貿易協定中,訂有勞工、環境以及原住民專章。雖然其內容極為薄弱,如在環境專章上僅有消除所有環境商品之關稅此文具明確效力。

但前述例證均揭示著面對服貿與貨貿,應在關稅降低幅度與中國資本引入效果外,採用更廣泛的視角,檢視其環境、人權以及勞工之衝擊。但遺憾的是,官方從ECFA的衝擊評估,再到此次的服貿衝擊評估報告,基本上仍是極其狹隘的以出口量與GDP的增加幅度為依歸,無能辨識出資本背後連帶影響。例如此次服貿研擬過程中,僅就環境服務業開放之影響,召開公聽會。而非對於「公路開闢與營建、電力及電信管線、天然氣、水庫、自來水」、「機場跑道、鐵路、地下鐵、橋樑和隧道的興建」等項目的開放進行評估,無視於尼泊爾大壩等中資公共工程在他國引發的爭議,亦對於中國資本過往於非洲與南美洲的圈地惡例,恍若未聞。

反服貿的機會之窗

長期被餵養經貿自由化之必要,就跟長期被餵養核電之必要一樣。福島核災重啟了台灣反核的機會之窗,此次服貿的黑箱爭議,亦開啟了全民自由化反思的機會之窗。因此如何藉有此次的大規模社會動員,促使社會能同時張開左右雙眼,辨認自由貿易背後的中國因素與資本因素,理解其全面性的影響以及內國法規與政策的束手無策,即使修正式的添補了環境與勞工專章亦難有作用。從服貿出發,看到亦同樣急迫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以及自由貿易助長圈地血淋淋例證──桃園航空城徵收案。

如此方能告別經貿自由化玩具城堡的魅惑,開啟關於發展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