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正式對中國生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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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正式對中國生效

2014年03月28日
摘錄自2014年3月26日新華社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記者從環境保護部獲悉,自2014年3月26日起,《關於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對中國生效,中國將全面履行新增列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義務。

持久性有機汙染物(POPs)是指人類合成的能持久存在於環境中、通過食物鏈累積,並對人類健康和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的化學物質。這些物質可造成人體內分泌系統紊亂,生殖和免疫系統受到破壞,並誘發癌症和神經性疾病。

截至2011年5月,已經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受控物質清單的共有22種物質,其中包括滴滴涕、艾氏劑等12種首批受控物質和開蓬(十氯酮)、五氯苯、硫丹等10種新增受控物質。

中國環保部副部長翟青表示,在下階段公約履約和持久性有機汙染物汙染防治工作中,要以改善大氣、水、土壤環境品質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