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塑煉鋼大廠的雲林座談會後
之一2007年3月15日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台塑大煉鋼廠案召集人徐光蓉委員,文魯彬、周晉澄、郭鴻裕委員,以及本人以環評委員的身份到斗六參加台塑大煉鋼廠的座談會,這可能是環評制度建立以來空前的作法。由於歷來環評會召開的地點都在台北,對於外地的居民來說,要參加一次環評會所付出的經濟、時間成本都非常高。因此,在第三次專案小組審議時,幾位委員一致通過,希望在雲林召開一次會議,聽取地方民眾的意見。事實上,環評書製成的階段本就有「民意公聽」─說明會的設計,然而,對於這項送審前的要件,長期以來,開發單位大都草率為之,甚至蓄意用各種方式妨礙民眾的參與,公聽會召開的訊息,通常公布於很少人看到的地方,登報時不是版面太小,就是很少人看的小報,甚至南部的開發案,卻在北部登廣告,單單資訊公開的階段,就構成極大的參與障礙,因此,許多開發案明明影響到很多人,來的人卻很少,或者來的人根本不是利害相關人;接著,說明會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