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園事件20年後
1988年9月23日,高雄林園鄉汕尾地區漁民猛然發現工業區的汙水布滿了整個漁港,海面上到處是魚屍,而他們的謀生舢舨都受到汙染。憤怒的群眾迫使整個工業區停工,一時間,台灣的石化產業相繼停擺,面臨了嚴重的危機。經過談判,政府答應付出近13億元賠償金,由廠商共同負擔。在林園事件之前,台灣是處於典型的開發獨裁體制,為了促成經濟發展,人權是可以被犧牲的代價。從1973年政府開始規劃石化專業區以來,小學課本就開始歌頌十大建設的「德政」,每年招待十月歸國僑胞,林園也往往是參訪行程之一。政府承諾他們穩定的工作,以後可以不需要再辛苦地種田、捕魚。但是很快地,林園人的善良期待就幻滅了,廠商認為他們「素質太差」,紛紛從外地招攬員工。工廠進駐後,聲色場所也跟著來了,但是拿到土地補償金而一夕致富的地主,卻頭也不回地搬走了。林園成了公害之鄉,工業區將廢水直接排放在農用溝渠,迫使農民與養殖業者需要抽取地下水,不久後甚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