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陽能申設 2區生態保護研議中
報載「農委會扯後腿」,影響太陽能申設。農委會說,民國104年公告18區1,253公頃不利耕作地,有2區94公頃生態豐富,且無人申請才研議取消,待行政院能源辦公室確認才會公告。農委會今天(25日)表示,不是「扯後腿」,農委會民國104年公告的18區1,253公頃「不利耕作」地區可申請架設太陽能板發電使用,其中有2區、94公頃,雖然不是在受保育的成龍濕地範圍內,而是在靠近處,但是長期執行成龍溼地保育的觀樹教育基金會發現,這94公頃有豐富的生態資源。農委會進一步指出,報載太陽能業者稱已跟農民講好了,只是還沒跟雲林縣政府提出申請;而基於法律信賴保護原則,政府也確認沒有申請案,雲林縣政府也沒有核准任何申請案,「而且政府必須站在全民的利益考量看待這件事情,生態破壞了,不可逆;況且事實上,也還有其他地可運用。」農委會表示,業者可能考量其產業發展,但是政府必須綜合全民利益及法律信賴原則做考量,才做出取消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