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岸法》是什麼?能吃嗎?──花東人的觀察筆記
台灣海岸嚴重人工化、權責不清的情形向來為人詬病,東海岸上也有一連串開發案蓄勢待發,然而,早在30年前政府已經在海岸上劃定了大範圍的沿海保護區。舊版十二個沿海保護區預定地,目標106年公告的保護區範圍將有所調整。出處:內政部營建署。But 保護區為何無效?民國73-76年期間,12個沿海保護區預定地(見圖一)由行政院公告,but,人生最怕就是這個「but」,如同環保團體最怕「有條件通過」。遲遲未通過保護區的母法,12個沿海保護區不僅鮮為人知,也沒有任何實質效力。許多知名又具爭議性的開發案,就位於這些保護區範圍,例如:國光石化預定地的大城濕地,即位於「彰雲嘉沿海保護區」範圍;悠活渡假村位於「墾丁沿海保護區」;美麗灣渡假村、黃金海渡假村、棕櫚濱海渡假村、三仙台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遠雄海洋公園…等一串東海岸開發案,則是位於「花東沿海保護區」。花東海岸保護區預定地中,已申請但尚未建設的大型開發。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