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鯊魚鰭不離身」正式上路 漁業署4月1日開罰
台灣「鯊魚鰭不離身」措施,即將上路。為了兼顧海洋資源永續與飲食文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19日發布「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今起為加強宣導的緩衝期,4月1日將正式開罰,違反規定者,初期處以罰鍰,之後最重可處以收回漁業執照之處分。台灣是全球排名第4大的捕鯊大國,為了杜絕「只取魚鰭,丟棄魚身」的finning現象,台灣捕鯊政策從「魚鰭與魚身重量比例不超過5%」躍進到「鯊魚鰭不離身」,這是繼美國、哥斯大黎加、巴拿馬、薩爾瓦多、哥倫比亞及智利等國之後,亞洲的第一個實施國家,對於全球海洋保育是極為重要的一步。目前國際漁業管理組織對鯊魚的養護管理,對於數量較少的鯊魚物種採取禁捕措施,而未列入禁捕之鯊魚則採取漁獲物卸載時,鰭與魚身之重量比例(鰭身比)不得大於5%等措施,只是「鰭身比不得大於5%」的措施,仍存有finning、無法永續利用魚業資源之情形,因此以「鯊魚鰭不離身」進一步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