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00種化學物質就在你身邊 怎能沒有專責單位?
去(2011)年塑化劑事件後,政府缺乏足夠人力掌握流通的化學物質,以及各部會缺少橫向協調、整合的問題首次曝光。配合著《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將納入歐盟REACH源頭登錄制度的修法進程,民間團體不斷大聲呼籲應在環境資源部底下成立化學品專責單位「化學安全管理署」,提升政府量能、落實毒化物源頭管理,使毒管法修法之理念不致淪為口號。然而經過一年的時間,今天(5/16)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即將審查《環境資源部組織法》,相關組織設計卻仍付之闕如。根據環保署和勞委會的統計,目前台灣境內被使用的既有化學物質高達6萬4000種以上,環保署只管區區298種,其他面臨缺乏毒理資料、流向不明的困境,更別說是以每年上百種速度新增的新化學物質。因此,民間團體相當認同行政院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意圖確立化學品源頭登錄、管理的法源(註1)。但令人不解的是,未來環境資源部竟然只有一個不到6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