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請柯文哲立即撤銷陽明山六之六保變住開發許可
四年前陽明山保變住六之六大弊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北市政府「恣意濫用而違法」,應懲處失職人員,反而違法偽稱最高行政法院要求開發單位補正即可。此案超過五大弊案的總和,草山生態文史聯盟要求柯文哲市長應立即依判決撤銷開發許可,懲處失職人員,移送違法開發法辦。依最高法院判決主文,六之六開發案,台北市政府「欠缺理由之環評審查結論,即屬判斷出於恣意濫用而違法。同時判決書第五段,最高行政法院明示依環評法第16、17、23條,「可處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於必要時自行逕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開發單位不遵行者,其負責人並應負一定之刑事責任。開發單位經主管機關受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之處分者,應於恢復實施開發行為前,檢具改善計畫執行成果,報請主管機關查驗;經查驗不合格者,不得恢復實施開發行為。在停止實施開發行為期間,為防止環境影響之程度、範圍擴大,主管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