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別幫汙染業者「合法」汙染我們的土地!
環保署於2013年12月16日預告修正「土壤汙染監測標準」和「土壤汙染管制標準」,其中重金屬的標準有許多打算大幅放寬,令我們幾個環保團體相當憂心,也相當不滿。我們強烈質疑環保署雖然早就看見了台灣問題,卻站在不肖廠商那一邊,幫業者把環境成本外部化,要讓台灣汙染問題更加惡化,不僅有虧職守,更有圖利業者之嫌。這兩項由《土壤與地下水汙染整治法》授權環保署訂定的標準,是環保主管機關判定土壤汙染情況是否達到警戒(即:監測標準)與要求汙染行為人採取整治行動(即:管制標準)的程度。環保署提出的修正草案,重點之一是要將重金屬的管制和監測標準,從原來只以農地和非農地來分區分級,改成以「農地和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一般地區」和「工業區」來分區分級。雖然有少數項目加嚴,但大部份項目,尤其是工業區之重金屬汙染標準,相對於現行的非農地標準,是大幅放寬。事實上,我國工業界雖然使用了許多種化學物質,但環保署對於土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