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島政策專家會議完結 學者環團疑慮仍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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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造島政策專家會議完結 學者環團疑慮仍多

2014年09月04日
本報2014年9月4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環署4日再次舉行填海造島政策規劃的第五次專家會議,這是此一系列專家會議的最後一場,廢管處表示,將彙整五次會議所蒐集的意見後,再做出回應,部分議題可能再繼續召開會議討論。

而五次會議下來,不管是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仍有不少反對跟疑慮。對此,廢管處強調,填海造島目前還在政策規劃階段,環署並沒有既定時間表,也不可能貿然施行。

環保署4日舉行第五次填海造陸專家會議;攝影:賴品瑀。

廢棄物無處放  填海造島最佳選擇?

由於我國每年有380萬~700萬立方公尺無法回收的不適燃廢棄物及營建剩餘物須填埋,但營運中掩埋場的剩餘容積逐年下滑,至2016年將無剩餘容積。因此,環署將「填海造島」列為事業廢棄物清理政策中的一項,將是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的解決方案之一,甚至表示以此達到零廢棄目標,並在2011年展開相關法令制訂的討論,但始終爭議不斷。

回顧2012年公民共識會議結論報告,雖能理解掩埋場所不足,仍提出對海洋生態產生不可逆影響的擔憂,因此除了要求做好廢棄物的源頭減廢與加強管理,也決定另外舉辦專家會議。

專家會議則在今年8月分成五大議題陸續舉辦,包括料源、選址、海洋生態、監督機制與替代方案評估等。其中海洋生態場的專家一面倒採反對意見,選址場的也認為環署所提供資料並不充分,他們仍有相當程度的疑慮。

填海料源參考日規  分兩大類

4日所舉辦的第五場討論料源種類、特性與利用評估。環署目前規畫包括廢玻璃、陶瓷、磚瓦、黏土等混合物、石材汙泥、耐火材、金屬冶鍊爐碴、爐石或礦碴混合物、營建剩餘土方、水庫清淤泥、商港濬渫淤泥等,都可以填海。

環署將可收受填築物料分為安定型與管理型,但當中部分受到質疑

廢管處提出,參考日本規範,計畫可進場填築的物料分為安定型與管理型兩大類,安定類包括不適燃事業廢棄物、營建剩餘土石方、風災土石泥、水庫清淤泥、廢棄牡蠣殼、焚化廠底渣等;管理型則包括煤灰、轉爐石、廢棄物中間處理後產物與不適燃事業廢棄物。不得進場的則規劃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毒化物、環境用藥、腐敗廢棄物等等可能造成填築區與週邊環境惡化的物質。

不可填海的物質列表,但學者與環團要求正面列表

煤灰、轉爐石納料源  專家、環團反,業者挺

在場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提出意見,表示不能接受把煤灰、轉爐石納入安定型後進場填埋;也應將不可進場的廢棄物正面表列明確列出;更要求嚴謹評估各種料源接觸海水後的溶出狀況,選用適當料源以避免滲出;檢驗後應有待驗區;訂出不合格品該如何處理;甚至要求環保署同時評估廢棄物造山或填海比較安全。

雖然包括陶瓷公會、新北市營造業同業公會、事業廢棄物處理業公會等業者贊成加速推動填海造島,但擔任委員的學者專家要求環署提出更多資料與規劃,否則無法輕易認同此政策;環團更高分貝抨擊,在陸上廢棄物處理都錯誤百出的狀況下,實在不能接受將這些廢棄物投進海裡,擔心破壞生態、禍延子孫。

學者:環署應提完整物料管理  審慎考慮填海物質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黃煥彰長期關注中南部爐渣、集塵灰處理,指出環署應提出完整的物料管理,如料源審查、進場檢驗、抽驗、甚至包括收費標準與規劃出待驗區以妥善檢驗。黃煥彰更提出,如焚化爐底渣是否能列入安定型,他有所質疑,因為裡面含有許多重金屬,根本無法符合土壤管制標準,若依照日本標準,便因不符土壤管制標準無法列入。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同樣提出焚化爐底渣含有重金屬,應列在管理型,而飛灰固化物可能很快就崩壞了,並不適合當工程填料,若上方要建造港口,也無法進行夯實工程,否則發生防水層破裂而發生滲出污染,反成了有害廢棄物,破壞生態與漁業。

謝和霖長期關心毒物污染,此系列五場專家會議都有參與。他提出,填海造島與許多政策環環相扣,非僅環保署管轄範疇,而填海造島起於環署想處理事業廢棄物的清理政策,但目前看來,想要填入的物質中,如焚化爐底渣、有害廢棄物不合適,而建築土方、建材、水庫污泥、甚至牡蠣殼其實都可再利用。到底要拿什麼、為什麼要填海?環署應再三考量。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