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的盡頭》你知道嗎?「光害」其實分兩種 | 環境資訊中心
環境書摘

《夜的盡頭》你知道嗎?「光害」其實分兩種

2014年11月16日
作者:Paul Bogard;譯者:陳以禮

燈火通明的城市,容易混淆遷徙鳥類的巡航系統;圖片來源:黃光佑

全世界起碼有3成左右的脊椎動物、6成左右的非脊椎動物屬於夜行生物,如果再加上習慣於黎明、黃昏出沒的動物,就不難想見光害的影響層面有多廣了。當人類在室內進入夢鄉的時候,戶外野生世界才剛要揭開序幕,展開交配、遷徙、授粉與養育下一代等各種活動。

簡單來講,就是維持生物多樣性的所有必要活動。光害的威脅主要在於強迫習慣日夜交替演化的生物,在短時間內改變固定作息方式(隨便舉個例子,脊椎動物視網膜裡的感光細胞──對人類來說當然也一樣重要──是經過5億年的歲月才逐漸演化成現有的樣子),除了深海生態系裡看起來超級古怪的活化石魚之外(或是不見天日的洞穴和土壤裡),地球所有生物都是日夜交替演化而來的產物,而且也沒有任何一種有足夠的演化時間適應光輝燦爛的人工照明。

朗寇爾和里奇刻意區分「天文光害」和「生態光害」的做法很值得一提。所謂生態光害,指的是改變生態環境明、暗的自然模式。朗寇爾說:「這是必要的區別。現在提到『光害』,往往會聯想到天文相關的課題,可是就算營造一個沒有天文光害的環境,讓所有光源直接朝地面照射,實際上還是會造成很多光害的問題。」

夜間照明對野生動物的影響主要分為5個領域:方向感、獵食、物種競爭、繁殖與生理時鐘。不難理解夜間照明對野生動物方向感的影響;昆蟲繞著路燈徘徊不去是一個例子,候鳥被燈火通明的大樓、通訊電塔的燈光吸引是另一個例子,沙灘上剛孵化的海龜往錯誤的方向移動(朝向馬路或旅館),最後被車輛碾斃或是輕易被天敵掠食,又是另一個例子。自從人工照明劃破已有數十億年歷史的黑暗夜空後,有些物種突然發現自己被掠食的風險大增,掠食者現在可以輕易發現獵物的身影。

人工照明為不同物種帶來不同的競爭壓力,其中有些物種調適得比較快一點。人工照明不但會打亂原本的生物繁衍,像是螢火蟲對著變化的光影求偶,也會打亂鳥、魚、昆蟲、植物等各種物種體內的生理時鐘,一如對人類的影響一樣。把尺度再放大一點,遷徙行為會受不同季節日夜長短的節奏影響,原本整個生態系會因四季的日照時間不同而運作,有位生物學家告訴我:「現在燈光比大自然原始的亮度亮上數百、數千倍,如果我們相對把日間照明的亮度也減弱數百、數千倍,結果會怎樣?後果當然不堪設想。這只是一種比喻方式,我的意思是,我們不可能改24小時中一半的環境,卻不造成任何影響。」

或許有人會問,這跟我們人類有什麼關係?我建議不妨換個角度來看。當我們在談光害對生態系統的影響時,我們看重的是如何維繫一個健全的生態,因此不論我們是誰、住哪邊,我們都是受生態系統影響的其中一員;多了解生態系統的各種知識,就更能維護人類所處環境的健康。

朗寇爾說:「我擔任兩門大講堂通識課程的老師。我通常會問學生:『有辦法說出3種早餐麥片名稱的,請舉手。』然後所有人的手都會舉起來。『說得出3個電視節目名稱的,手繼續舉著。』200人坐的大講堂,每個人的手一樣舉著。『說得出校園內3種鳥類名稱的,繼續舉著。』──『呃,黑色的那種叫什麼名字去了?』──『再講出校園內3種植物的名稱。』──『嗯……草皮算不算?』」

朗寇爾笑著說:「我不是故意要尋學生們開心,但這就是現在美國人的成長環境。大家都都市化了。如果有人可以回答我提出的這幾個問題,對方一定是在鄉下長大的,城市長大的小孩,懂不懂這些知識,根本無關緊要。」

朗寇爾認為,這個現象長久下去不是辦法。他曾經和洛杉磯都會蠻荒協會(Urban Wildlands in Los Angeles)合作過;洛杉磯在他眼中是一個光害嚴重的標準案例,因此要設法把黑暗的環境與更廣泛的生態知識串連起來。

朗寇爾表示:「我們必須讓其他人從開始重視生活周遭的大自然做起,否則渺無人煙的地方,更不會有人重視。現代人成長的過程中,沒有機會在空地看見毛毛蟲,沒有機會看見毛毛蟲蛹化成蝶,也沒有機會看見滿天的銀河,所以沒辦法與這片土地、與大自然建立緊密的連結。美國的保育團體必須正視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的真實樣貌。」


《夜的盡頭》書封,時報出版提供夜的盡頭

作者:Paul Bogard
譯者:陳以禮
出版社:時報出版
ISBN:9789571359588

難道這都是愛迪生惹的禍?

當年他點亮第一個燈泡時,人們大為驚嘆,但時至今日,過度的人工照明卻使夜晚亮如白晝,小星星不再滿天亮晶晶,夜行動物、昆蟲難以繁衍後代,揮霍用電讓地球愈來愈熱,炫亮的光線更引發失眠、神經衰弱與致癌危機。我們要如何面對過度的人工照明與光害?

※ 本文不適用CC授權條款,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