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汙染問題嚴重,環保法規是否過於鬆動引發各界質疑。環署今日召開空氣汙染防制費相關草案修正公聽會,預計將進一步調整石化製程設備元件的揮發性有機物(VOC)排放係數計算方式。此舉卻引發台灣水資源聯盟等環團質疑,認為此修正將放寬高致癌性VOC計算方式,讓環保署淪為六輕、中油等汙染業打手。環署解釋,新公式是依循美國標準,依不同洩漏濃度計算不同的排放係數,較舊法規合理。
依據《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辦法》,公私場所之固定汙染源,均須依規定申報空氣汙染排放量並繳交空汙防制費,而排放量則是由排放係數計算而來。新法規將修正設備元件所溢漏的揮發性有機物(VOC)的排放係數。光是六輕,其設備元件就高達200萬個,因此,本次修正影響相當可觀。
環署:新規較公平 環團:應從嚴取捨
環保署今日召開「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申報空氣汙染防制費之揮發性有機物之行業製程排放係數、操作單元(含設備元件)排放係數及控制效率修正草案」公聽會,聽取各方對修法的意見。本次修法主要是調整石油煉製業(如中油、台塑)、石化產業與儲槽的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VOC)的排放係數。除了工業界代表、各地環保局等,環保團體也到場關切。
舊法規中,設備元件洩漏濃度分為三級距,5ppm以下不列入計算;5~1000ppm採相同排放係數;1000~10000ppm採另一等級的排放係數。但新法規中,將5ppm以下也納入計算,但5~10000ppm不再採用固定排放係數,而是依個別洩漏濃度計算出排放係數。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黎揚輝科長解釋,新法規主要是參考美國環保署公布的石化製程排放使用之排放係數。舊法規採級距制,同級距內不同濃度都採同樣標準,不符公平原則,新規定不僅合理,也符合國際法規。與舊規定相比,部分加嚴也有部分放寬。
對新舊標準的差異,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要求,環署應提出對照表。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執行長顏淑女則建議,環署應兩者並列取較嚴標準執行。彰化醫療界聯盟楊澤民博士指出,麥寮是去年PM10增加最多的地方,台灣的環境與美國不同,採用美方數據時,應納入台灣因素。
環團質疑環署修正方式等同放寬。攝影:陳文姿。
環署:排放係數應隨時代調整
延續舊法,「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核通過之公私場所,得依原環境影響評估審核承諾之排放係數計算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並未列入本次修訂,卻引發不少廢除的聲浪。原因之一是,台塑六輕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核中預估的排放係數,遠遠低於空汙法的公告標準,造成六輕的VOC排放被嚴重低估。
環保署綜合計劃處俞振海科長建議廢除此條款,並指出環評法與空汙法各自獨立,應各自負責。俞振海強調,排放係數應隨時代調整,精確算出正確排放量。引用多年前環評「預估」且未經實際查證的排放係數,並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的立法意旨。環團對此表示認同。
由於新舊法規排放係數不同,空汙總量的計算也會受到影響。環團質疑,新公式會讓空汙總量在「數字」上減低,對總量管制區而言,「數字」減少代表汙染產業可以持續進駐跟擴廠。
因現場討論熱絡,會議主席黃偉鳴表示將持續召開會議與大眾討論,原議程「固定汙染源揮發性有機物自廠係數(含控制效率)建置作業要點修正草案」改至下次公聽會繼續辦理。
工廠中製程主要產生之空氣汙染物質會循管道處理排放,但部分汙染物會經由設備元件縫隙逸散,無法處理。
設備元件老舊或未鎖緊等因素均會導致逸散氣體量增加,加上設備元件數量多,總累計的空汙量也不容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