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海外發展研究所(Overseas Development Institute)於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1)邊會發表研究指出,氣候減災資金過度集中在極端氣候發生地,用於建立貧窮地區的氣候韌性,可能不是最有效的作法。
捐款湧向災區 其他受波及地區遭忽略
主要研究人員之一Emily Wilkinson指出:「捐款者往往傾向找出災害熱點,將資源投注在這些地點。」但是災難的影響並非只受限於發生地點。
例如過去10年來,馬利共和國農民和牧民飽受乾旱破壞作物和牲畜之苦,尤其偏鄉居民更加貧窮飢餓。但是這些損失的連帶影響範圍遠超過乾旱地區。危機區域收成失敗可能導致全國糧價高漲和都市兒童飢餓。
這也表示,太狹隘的反應可能忽略了許多連帶受影響的人。
中央下放權力 不同機構應互通有無
該研究檢視馬利的旱災、菲律賓風災和印度熱浪等災害,主張要減少貧窮和建構氣候災難適應能力必須透過串連合作,否則有成效不佳的風險。
「新的工作模式是將過去聯繫不佳的機構串連起來。」報告寫道。
以印度為例,雖然沒有國家層級的減災計畫,卻是讓各省自行串連各自的計畫,以更貼近地方的真實需求。同時,建立各省和城市之間的聯繫也是關鍵,因為若缺少橫向聯繫,奧里薩邦和艾哈邁達巴德省的創新政策就無法運用在其他省份。
「每天最高溫都出現在不同地方,越來越多南方省份受影響。不能等到災難發生時才開始複製其他地區的減災措施。」Wilkinson說。
此外,政府下放權力,讓決策靠近問題來源,可能是更有效的作法,可以尋找更創新的降低風險方法,如保險計畫。但Wilkinson強調,保險不應被視為風險管理的萬靈丹,但是當風險變得越來越難以預測,保險不失為平衡其他「結構性」減災措施——如防洪堤——等手段。
對的工具要用在對的地方
該研究的目的是,當未來因極端氣候而不確定性升高,找出哪些行動和工具仍然有效。例如,印度近年致命熱浪越來越嚴重,但光是將熱浪定調為一種災難,就取得明顯的進展。
政府的公共計畫和其他社會安全網措施——如災後甚至災前的應急現金——也是另一種避免受災社區變賣資產而導致貧窮加劇的作法。
研究指出,政府氣候減災計畫已經應用於衣索比亞、墨西哥和孟加拉。坦尚尼亞則有「社會行動基金」,提供民眾災難時使用。但是Wilkinson指出,在災難來臨前建立災難適應能力的獎勵機制仍然相當缺乏或是無效,「有對的工具但沒有用在正確的地方。」
研究警告,氣候災難適應能力的發展趕不上災難惡化的速度,因此氣候災難阻礙消滅貧窮的進程,甚至讓更多人陷入貧窮;「在氣候變遷之下,逐步建構適應能力可能已經不足確保消滅貧窮。風險管理需要轉型,方可應付未來氣候災難風險的規模和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