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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巴基斯坦洪災減災策略 濕地不可或缺

2015年08月06日
2015年8月6日綜合外電報導;蘇瑋佳編譯,鍾友珊審校

2010年巴基斯坦洪災,洪氾平原的管理受到各界矚目。世界自然基金會巴基斯坦分會理事長 Hammad Naqi Khan 在2015年8月5日的一份聲明裡表示,當雨季來臨時,洪水所造成的災害應歸咎於集水區及洪氾平原的濫墾濫伐。他強調印度河流域治理計畫的重要性。 

聲明指出,巴基斯坦氣象局針對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及奇特拉爾地區提出警告:冰河湖泊潰決可能會爆發嚴重的洪災。近日高溫和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及馬拉坎地區的豪雨,提升了洪災的威脅性。氣象局也預測,印度北拉賈斯坦邦周圍的低氣壓可能為巴基斯坦的彭加地區帶來更多雨量,一直到8月底全國都會籠罩在季風雨的影響下。位於河岸的社區能否長久存續,端視洪氾平原是否受到良好管理。

該份聲明還提到,巴基斯坦針對2010年洪災所召開的偵查庭結案報告強調,須移除洪氾平原上的人為開發,並建立野生動物保護區,以規範並保護河岸地區的環境。 Mansoor Ali Shah 法官也召集了一個委員會,催生洪氾平原的管理計畫。

該聲明建議,巴基斯坦聯邦政府與世界自然基金會巴基斯坦分會應共同推動減災策略。2010年洪災過後,拉姆薩公約任務小組專家團隊選定一批重點溼地列入拉姆薩公約的保護;聲明指出,這批濕地應立即加以復育,以容納雨季帶來的洪水,減少洪氾災害。

 

※ 本文轉載自台灣濕地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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