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遷也要管 環評法將納入「社會影響評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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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遷也要管 環評法將納入「社會影響評估」

2016年06月21日
本報2016年6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多少爭議開發,讓被迫離開家園的居民流下悲傷淚水,環署打算以「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補強環評制度,讓當地生活方式、原民傳統領域與慣習,都能在環評中得到更多關注,涉及眾多居民遷移的案子也可能得到更細緻的討論。

環保署長李應元上任便曾表示,選擇環境律師詹順貴擔任副手,為的就是要大力整頓環評制度,如今到任滿月,環署在21日舉辦「環境影響評估改革方案」座談會,邀請數十各環保團體代表討論。李應元表示,預計還會再辦兩場以上,也會到中南部舉辦。

民間對於先前詹順貴拋出將環評調查由開發單位轉為政府出面委託、與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現勘與收集資料、當地民意等想法,大多表示相當支持與期待,但除此之外,更提出環評委員組成、環評結論稽查、陳年老案如何處理等觀察。

環評法施行20餘年,新政府決定大力整頓,例如納入社會影響評估制度,更能全面討論開發案衝擊的各個面向。圖片來源:我們的島。

「社會影響評估」關注人民生活  補強環評制度

詹順貴表示,環評法是20多年前從美國引進,運作至今累積不少經驗,已是檢討並且展開配套與修正的時機。詹順貴表示,打算在九個月內提出母法的修正草案,屬子法的施行細則、作業準則、技術規範等預定在六個月內陸續提出。「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則由於是新增的子法,大約需一到一年半的時間。

除了表態桃園航空城的蛋黃區應該徵收前先做環評,詹順貴更拋「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補強環評制度,承襲聯合國兩公約的精神,讓當地生活方式、原民傳統領域與慣習都能在環評中得到更多的關注,甚至涉及眾多居民遷移的案子也可能得到更細緻的討論。

環評調查強化政府主導  結果將納國土資料庫

詹順貴陸續提出環評調查由開發單位轉為政府出面委託,與在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現勘與收集資料、當地民意等想法,讓民間團體相當期待。                                              

台灣環盟秘書長陳秉亨表示,認同調查工作由政府進行發包,因為以由開發單位來委託的現況來看,除了資料不實的狀況,這些資料也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讓這些環境資訊也無法繼續利用。

詹順貴解釋,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進行現勘與說明,及收集資料與民意,在討論前期就要做到公民參與和資訊公開,不同於過去的現勘由開發單位主導,民間也能告訴環署應該要看哪些地方,詹順貴表示,自己擔任環評委員時曾有「切身之痛」的經驗,那就是中科四期,當時開發單位跳過了相思寮。

詹順貴表示,除此外,更要跳脫以往審查「環說書」的習慣,而是回歸開發單位提出詳細計畫,由環保署或地方環保局出面聘用顧問公司,調查可能有疑義之處,將顧問公司視為「行政助手」。如此一來不但讓擁有專業的技師們,不再需要被迫替不肖業者作假資料,調查結果也可納入「國土環境資訊資料庫」,讓環境背景值、地質、地下水等資料更完整。

環署21日舉行環境影響評估改革方案,邀請環團提出意見。攝影:賴品瑀。

民間:應取消1/3「官派」環委、檢討「監督小組」成效

民間團體則相當在意在地方政府的環評中,環評委員的組成、與事後的稽查效果。大多主張應取消佔了組成1/3的「官派」環委,或讓他們只是列席,「民間的開發案還好打,國家的開發案才難」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指出,這些官派委員,讓環署在面臨政府提出的開發案時,淪為「細漢」。民間認為除了學者外,也應留1/3是由民間所推薦的公正人士。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謝孟羽提出,大多環評案以「有條件通過」,但最後那些條件有沒有達成卻無妥善稽查,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劉志堅更指出以成立「監督小組」通過環評的案子,如核四、六輕,小組開了數十次會,到底監督了什麼,有何成效,卻再也無從追究。

「陳年老案」不合時宜  民間盼解決

而桃園在地聯盟理事潘忠政、蠻野心足律師蔡雅瀅、地球公民研究員潘正正則對「陳年老案」相當在意,這些案子在十多年前通過環評,但到近年才取得開發許可、才展開開發。

因為時空差距,當時還沒受到重視的事情,如藻礁、東海岸保護、原住民權益等,在社會認為應該保存時,卻無法駁回這些老開發案,讓這些老案不斷以環差審查和民間團體長久僵持,是「多輸」場面,希望能透過改良制度解決。

作者

賴品瑀

新店溪下游人,曾在成大中文與南藝紀錄所練功打怪撿裝備,留下《我們迷獅子》、《我是阿布》兩部紀錄片作品。現為人類觀察員,並每日鍛鍊肌肉與腦內啡,同時為環境資訊電子報專任記者,為大家搭起友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