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是人的權利,而非用來牟利!」上週六,台北市永春都更案最後一個不同意戶的房子遭突襲拆除,來自東亞七國的多個迫遷案代表,也在華光社區原址的草皮上搭起帳棚,展開「東亞迫遷法庭」的公開審理。迫遷案居民與組織者輪番報告親身遭遇,這也是全球第一個區域性的迫遷法庭。
聯合國第三屆人居會議即將在10月舉行,此次東亞迫遷法庭的審判結果,將於今(4日)前往凱道宣布,也會在人居會議中提出,要求各國政府重視居住權。來自東亞七國的迫遷者聯合起來,除了盤點各自的經驗,理解彼此遭遇的異同之處,也希望藉此彰顯崛起中的亞洲地區所面臨的當代土地問題。
橫跨了台灣、香港、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日本,東亞迫遷法庭收集了27個迫遷案例,包括因軍事基地、交通建設、奧運賽事、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區段徵收、國土活化與礦產開發等各種開發類型造成了迫遷。
這些案件中居民的抗爭,期間短則三年,長則持續了25年以上。其中如2009年韓國首爾龍山慘案、2016年菲律賓塔里札伊爾市聖羅克村,更在迫遷衝突中發生死亡事件,更別說許多居民在被迫離開家園後陸續凋零。
東亞迫遷法庭指出,這是東北亞、東南亞城市高速成長的過程所致,但目前放眼亞洲,卻無任何一國的政府對這些強拆迫遷案件提出具體補救措施。擔任迫遷法庭法官的印尼「Rujak都市研究中心執行長」Elisa Sutanudjaja指出,光是在雅加達,目前就有120個以上迫遷案件,且半數以上由軍警等政府公權力參與了迫遷過程。
台灣立委蔡培慧直指這是一種「經濟霸凌」,即便號稱解嚴、號稱民主,經濟發展的思維仍在主導國家。因此民間必須一再反問當局:「這真的是我們要的嗎?」
迫遷法庭法官與民眾聆聽迫遷案遭遇。攝影:賴品瑀。
崛起的亞洲 開發大旗下處處有迫遷
如同華光社區以發展「台北六本木」、「台北華爾街」為名拆遷,菲律賓奎松的北三角都市貧民社區、韓國首爾的龍山都市更新等案,同樣面臨官方與企業聯手提出的開發計畫。菲律賓奎松案的「資訊通訊科技聚落」計畫,預算高達650億披索(約合台幣447億),將迫遷5萬戶居民。韓國首爾龍山都更案則因2009年激烈抗爭,造成居民與警方皆有人死亡,直到今年才重啟開發腳步。但參與其中的社運人士Gayoon Baek指出,除了發生慘案外,開發計畫太龐大使企業陸續抽手,也是當時開發停擺的原因之一。
日本東京迎接2020奧運,也讓新宿地區「霞之丘」都營住宅內的300戶居民面臨迫遷。該社區因為1946年東京奧運而建造,安置了周遭居民,但這些居民在60年後卻又得因為奧運搬走。組織者小川哲生指出,住戶大多是高齡者,其中有3/4希望能在當地終老。
小川表示,原本因為「國立競技場」的建造計畫,霞之秋遭劃為明治公園重建用地,但隨著建造預算不斷飆高,政府目前已宣告放棄建造國立競技場。不過霞之丘未因此逃離拆除計畫,不管是已遭迫遷、或堅持留在原地的長者,多有身體變差、生病甚至死亡的狀況。
泰國曼谷的「包帕素棉堡」社區,是源自19世紀泰皇賞賜大臣而來的老聚落,其位在皇城邊,不但擁有運河與城牆,更保持著鬥雞、人偶、傳統食品製作等手藝,卻因「歷史紀念公園」的興建計畫而面臨迫遷。當局以維護皇室形象、美麗的公園可作為觀光景點為由,當地居民則提出自身的存在可作為「活的文化遺產」論述,並著手自力整修房屋,破除「貧民窟」形象。要爭取兩者並存,也以行政訴訟來救濟,抗爭已持續了25年之久,然在今年5月,曼谷市長仍表態拆遷勢在必行。
政府缺乏居住政策所致 「非正式住區」亞洲各國都可見
「當時的政府缺乏居住政策所致」亞洲各國互相對照,可見一共通處——即首都多有不少「非正式住區」。如台灣的華光、紹興、蟾蜍山等社區,當年國民政府一心準備反攻、無力解決戰爭移民的居住問題,因此選擇默許軍民自力建屋,再加上後續北上打拼的中南部移民,聚落逐漸形成。官方統計資料顯示,當時的台北市約有1/3居民住在所謂非正式住區。但北市非正式住區關注小組成員郭孟斐認為,從政府曾給予水、店、門牌來管理來看,顯示國家曾認同、承認過。
華光社區學生訪調小組成員徐亦甫指出,2000年政府推動「國土活化政策」後,這些非正式住區陸續面臨隨「重大開發」口號而來的大規模拆遷,政府更指稱他們「非法佔用」,而提起訴訟、追討高額「不當得利」,以此作為壓力逼迫居民離開。但這些居民根本無力在高房價的台北找到住所,只能再往其他非正式住區去,而且不管有沒有獲得安置,這些年老的居民往往因為原先緊密互助的社區網絡崩解,而陸續凋零。
香港的「天台屋」也同樣是類似的狀況,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何智聰指出,這些位在九龍旺角地區的天台屋的確又小又擠、生活條件不佳,但「他們只住得起」,面對政府發出了清拆令卻無妥善配套安置措施,落入了「無處可去、只有一死」的窘境。對此,菲律賓都市貧民資源中心的Sylva Attala L. Fortuno也指出,在奎松的都市貧民遭到迫遷後,即便得到安置,面對不斷上漲的房租,能如期繳交者僅有4%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