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風災七周年,受災地區邁向重建之際,或前進光明、穩定,但伴隨著國賠案漫長複雜的訴訟,迄今多只有黯淡的失望結果。台東嘉蘭、屏東好茶、高雄小林、南沙魯四個國賠案進展如何?本系列梳理四案重點脈絡,並帶來最新現況報導,回顧且提醒人們災難從未遠去,戒慎反思不忘。
屏東魯凱好茶村,曾被譽為全國第一「山地模範村」,也被稱作「台灣最悲傷的部落」,1977年因應山地現代化政策,舊好茶下遷至南隘寮溪下游右畔淺山河川台地,1996年賀伯颱風土石流造成四位老人家不幸罹難,醞釀遷村之際,亦開始一連串與風災對抗的過程。
2005年海棠、2006碧利斯等等,尤其2007年遭813水災、聖帕強颱侵襲,土石流掩埋全村近1/4家屋,好茶不得不面對二度集體遷徙的命運,屏東縣政府強制族人搬到麟洛鄉隘寮營區安置,遷村計畫公文往返毫無進展,至八八風災土石流覆滅新好茶──莫拉克颱風唯二被土石流滅村的聚落,卻因此推促遷村進度,177戶於2010年聖誕節同瑪家、大社村,三村正式集體入住禮納里部落,翌年8月5日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請求國賠。
2014年一審敗訴後,原告團提起上訴,今年則進入和解協商會議,17日即將開辯論庭,國賠團代表8日赴總統府遞交陳情書,盼甫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的總統蔡英文,以國家領導人的高度做出具體作為,由正在法院要求正義發展的個案著手,原民轉型正義從與好茶部落的和解做起。
第一個以文化資產滅失作為求償主張的國賠案
八八風雨,新好茶全村被土石流淹沒,流傳數百年的陶壺、琉璃珠、木雕、石雕、傳統服飾等重要古物,文化資產一夕之間化為烏有,且好茶更是魯凱最古老的部落,歷史縱深七、八百年,價值稀罕。部落重建近乎從零到有,同時面對國賠訟訴,要求政府檢討過去失敗的遷村政策,並給予族人應有的賠償。
2011年8月5日140名居民提出國家賠償請求書,向行政院、原民會、屏東縣政府、農委會、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水利署、水保局、第七河川局等九個單位求償5億5,685萬元遭拒;2012年2月4日118位村民到屏東地院正式提告行政院、原民會、屏東縣政府、林務局、水保局等五個單位,求償一億元。族人強調在新好茶居住期間,曾多次要求第七河川局、屏東縣政府應注重災害防治,整治南隘寮溪,然相關單位只在溪中投擲消波塊,沒有其他更積極的方案,好茶滅村雖沒有人員死亡,但文化資產全盤流失,訴請政府還他們一個公道。
一審2014年12月29日法院宣判好茶敗訴,2015年1月底40多位村民再提上訴二審,到今年舉行四次和解協調會議,法扶基金會林靜文律師表示,年初的和解契機在原告與原民會、屏東縣政府達成合意,暫時停止訴訟,法院給予三個月和解協商期(至5月17日),不過,雙方協調上認知顯有落差,新政府上台後,6月17日法院裁示再給予兩個月協商時間,8月17日再開辯論庭。
作為第一個主張文化資產滅失求償的國賠案,一審雖傳喚專家證人(現任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副館長林志興、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執行長黃智慧)佐證文資價值、精神所在,家屋的興築尤其是魯凱文化代代傳承的內涵,經歲月淬洗累積,無論是收藏或雕刻,原本已很難去量度其有形無形損失,「相對的價值,法院略而不談,判決書上關於文化證人完全隻字不提。」林靜文呼籲,應保障了解部落文化的專家參與訟訴提供專業見解。
二審方面,律師團則加強遷村選址不當的論點,亦不被採納,她補充,高分院法官的態度對於上訴理由要求明確證據,拒絕原告請求傳喚證人、災害現場勘驗,相較於一審一年半內20次庭期,二審半年間僅2次庭期即要求最終結辯,感覺是想迅速結案。
加上「環境因素難以舉證,不管是法律人理解水土保持工程技術的部份,或找不到專業學者站出來。明知道新好茶不適合長久居住,然卡在缺乏有力、直接的證據,可證明公務員故意或過失延誤遷村。」林靜文指出,一審還把遷村延宕的責任推回到居民身上,稱因內部反對聲音需長期溝通取得共識,令人深感不平。承審法官認為,好茶滅村純粹是天然災害導致,且相關單位已著手規畫遷村,編列專案補助經費4億多元,顯見公部門努力執行,而判村民敗訴。
原住民國賠案具特殊性 和解應回溯歷史脈絡
律師團成員之一、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的林育丞律師,全程參與好茶國賠案,補充訴訟過程中面臨的諸多困境,他坦言,部落內部意見分歧為其一,「原告多不是掌權派或具高社經地位。」另外,受限於地緣關係與原告交流較少。
提及法院,他特別質疑原民專庭的意義,「由原民專庭審理,期待不同的對待方式,希望法院願意感同身受,可以現場履勘,卻遭到拒絕,缺乏具相關原住民文化背景養成的法官,而去脈絡化地審理,如果這般無異何不回到一般法院?莫拉克的國賠跟一般國賠不同,且不能只單看八八風災,要從歷史脈絡理解,司法界的文化素養亟需提升。」又回於文化資產的核心訴求,「資料有限之下儘量調查口述整理照片成冊,如何得來的文化脈絡也反射社會結構左右價值判斷。一案史無前例,雖凸顯文資的重要性,仍欠缺相當證據(因被掩埋)確認之、無從比較,判輸的話判決書比較簡單好寫,心理層面存乎此誘因,況判決廢棄率也不見得會影響年資、考績、晉升。」。
2014年底,原民會透過排灣族傳統和解儀式Maljaljenguanguaq跟嘉蘭村和解,今年好茶也開始進行和解協商,「不只謀求原告利益,更謀求整個部落、魯凱的文化重建。」但2月26日、3月11日、3月26日、6月6日四次談判下來的發展,林育丞透露出不樂觀,適逢新舊政府520交接前後,前面「和解內容只想用最便宜的方式息事寧人,論賠償,當換算以彼時相等價值的條件,方謂和解,因此,預料原民會也不可能承認立基於70年代政策及行政怠惰延宕遷村的錯誤。」換了新政府,亦感覺不到針對所提「好茶文化重建計畫」具體時程的積極性,侈談道歉後的補救措施。
而部落勢必存在不同立場,原民會卻利用派系爭端,把談判成敗與否歸責為內部整合、談判者正當性等問題,跟一審法院說詞如出一輒;又行政機關態度推諉,原民會代表往往回應以擔心該計畫圖利他人被監察院糾正,「圖人民之利,圖文化復興,有何不對?」他反問,感嘆不敢給承諾、和解誠意不足,倒不如專心準備訴訟。
8月1日原住民日,蔡英文表示將在總統府設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並親自擔任召集人,高規格公開宣示,卻無伴隨政策要項,「形式上的道歉之外,怎麼做才重要。5月甫敗訴的西拉雅正名、東海岸開發案,真的照顧原住民,原民會早該跳出來。」律師團憂心歷經多次協商觸礁,雙方談判實力猶如小蝦米對上大鯨魚,官僚體系僵化消極實難成事,不僅違背歷史正義的追求,也無法真誠地反省錯誤的政策、還原歷史真相,為轉型正義鋪路,達致實質且有指標性意義的和解。
原告團:懇盼對等、尊重、互信的和解之道
八八風災屆滿七周年當天,好茶國賠原告團總幹事李金龍及族人、學者、律師等人特赴總統府陳情,提出以下三點陳情:
- 請檢視從舊好茶部落遷徙到隘寮溪邊新好茶村的作為,承認過去歷史上的不當遷村政策與選址錯誤,還給飽經滄桑的族人公道。
- 請檢視司法院內雖然成立特別「原民庭」,但是其法官養成過程,以及審理過程,都對原民文化十分輕忽。迄今原民庭的審理過程,並未帶給原住民信心,懇請在司法改革上進行檢討。
- 請檢視從2016年2月迄今長達半年的和解協商過程,督促政府相關單位,應該嚴守公正的談判過程,善用原住民族文化中的和解智慧,不應該在層層官僚體制下,輕視與古老魯凱族部落的協商機制。懇請看顧一個公平協商的機制。
李金龍表示,協商迄今歷時近半年,雙方雖然互相尊重,釋出善意,過程也有進展。但是,其中亦不乏多次原民會代表態度反覆,中途一度還單方面宣告和解破裂,排除原告團組織,企圖在部落內另立談判對象,或者突然換人,又完全否認之前的協商成果,甚至於會議記錄都有問題等,對於政府的作為感到難以理解。4月3日原告團並召開大會,通過決議將訴求聚焦在「好茶文化重建計畫」,且召開數次工作會議,族人滿心期待新政府落實公平正義,「難能可貴的是,跳脫個人求償請求,和解便是站在部落的立場,尋求文化重建的機會。」他重申。
聲援的黃智慧直言,很多事情需要學習和解,好茶國賠案原可朝樹立一個典範前進,而原民會無視基本公正的概念,製造分裂、逕行脅迫式的和解,短短半年,法院再催逼一個協商結果,「甚且要求庭外和解全面撤告、不得訴諸文字等如此不公平的條件,掐住脖子要你就範。」鋪橋造路之外,軟體構成「好茶文化重建計畫」才是永續重點,政府依舊忽略人民真正的需求。
高雄大學通識中心講師、高雄市魯凱同鄉會顧問李重志表示,之前原民會說,好茶議題會納入轉型正義討論,現在和解協調已讓人備受挫折,是要怎麼談?呼籲在人民與國家、行政和司法體系衝突之下,總統以領導人之姿,能做出一個超越五院的明確揭示,「藉原民會和解之手,搶救司法改革。」明天(12日),乃一年一度的小米收穫祭,祈祝順遂平安,紛爭或國賠,沈澱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