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周遭跑來野生蛇以及野蜂駐點該怎麼辦?過去民眾習慣一通電話找消防隊解決,但《消防法》並沒有賦予消防員這項任務。消防業務原已龐雜,兩年前更因新屋保齡球大火造成6名消防隊員殉職,而使得內政部重新檢討消防業務,2016年內政部長即於立法院宣布,未來兩年要把捕蜂捉蛇移交農政單位,成立24小時專責機構;但農委會則表示無力承擔。捕蜂捉蛇誰來做,成了台灣社會大哉問。
有些縣市在最近的業務轉變期,由農政與消防單位合作處理,且需額外的經費與編制支持;而有學者建議,社會應釐清野生動物是自然資源還是害獸,若屬於全民公有財,處置應以全民公共利益著想,為自然資源管理做出貢獻。
為何消防員必須捕蜂追蛇兼打蟑螂、救貓咪呢?早於半世紀前,政治人物為了政績,以「為民服務」為由提供這些服務,久而久之成為慣習,業務也蒸蒸日上。隨著業務增加,消防法既未修法納入這些業務,既然無法源依據,當然無法為這些業務增加編制。於是當新屋保齡球場奪走消防隊員生命時,才讓這些問題浮上檯面。
桃園市:農業局組隊 年支出2400多萬
桃園市政府首先因應此項需求,由農業局編列預算,前(2015)年11月成立「捕蜂捉蛇」大隊,由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府庫自行支應。成員由消防局協助召募具捕蜂捉蛇經驗之義勇消防人員,共計成立4個工作大隊、369人。
通報方式由119或1999市民諮詢服務熱線,受理通報案件。各大隊值勤時間為上午8時至晚上10時,依照責任區域分時段輪值,必要時會互相支援,指派出勤人員前往處理。晚上10時至翌日8時之通報案件,由消防局協助受理錄案,如遇人身安全緊急通報案,消防人員逕赴現場處理。
林務科科長劉秀卿表示,去(2016)年編列2500萬元預算,含勤務津貼、教育訓練;實際支出約2400多萬,今年將繼續編列。一年通報以及出勤次數達8000多件。但是這8000多件並不是每次都須處理,有些案件在隊員抵達時已無需處理;實際處理案件約5000~6000件。
劉秀卿說,蜂窩的處理方式採取破壞處理,因此沒有後續處理問題;蛇類則送交收容所,後續放回野外或山上。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也於去年12月13日召開「誰來捕蜂捉蛇」公聽會,針對政府處理蜂蛇入侵的現況與挑戰意見交流,會中邀請桃園市分享經驗,以及原住民在蜂蛇入侵之危險任務中可扮演的角色分享。會議做成三項結論[1],包括:參酌借鏡桃園市運作模式、導入原住民教導和補充捕蜂抓蛇人力,並整合各地義消解決問題。
捕蜂捉蛇非緊急救護 消防法不適用
只是,為何民眾居家附近有蛇有蜂,必須動用國家資源相救?依據《消防法》第1條「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那麼捕蜂捉蛇是緊急救護工作?所謂的緊急救護,簡單說即是需救護車馳援的緊急醫療。因此,被蛇咬傷確實是,但捕蜂捉蛇呢?消防署採否定。
若非消防法賦予的任務,各項職前、在職訓練也不會跟著走。這也解釋何以消防署說:「動物相關案件除需捕捉技術外,背後的動物權益與生態保育問題才是關鍵,非消防單位可專業處理。」消防署提供的資料顯示,因捕蜂捉蛇造成消防及義消人員3名殉職、16人受傷。[2]
只是,即使如消防隊配備精良、全年無休機動性高的組織,都未被賦予處理的職責,怎麼會落到保育主管機關身上呢?反觀桃園市政府做法,仍傾向由經過消防訓練者最適合處理野蜂、野蛇。那麼,背後隱含的還是解決人力以及經費的問題。
宜蘭縣:農消聯合 依地點判定處置方式
將捕蜂捉蛇業務轉移到農業部門,讓一些地方政府農業部門繃緊神經。「這些業務若交由農業處,人力及經費來源是一大挑戰。」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長余瑋翎不諱言,野保行政工作原已龐雜,若再負責捕蜂捉蛇,除了人力機動性做不到,勢將排擠其他業務。
目前民眾通報捕蜂捉蛇,宜蘭縣政府是由消防局與農業處合作處理。余瑋翎解釋,民眾報案處理蜂蛇時,會先詢問發現位置,若為居家或工作場所附近,判定為有立即危難,即由消防隊勤務處理;若發現地點為電線杆、農田或人煙較少之處,判斷不構成即時生命危險,則由農業處派員處理。
捕捉之後的野蛇,交由農業處或委外單位處理,固定於一段時間野放到離聚落較遠之處。「這樣做的目的是將自然資源保留在台灣野外,扮演生態系角色。」而蜂窩則只能破壞,很難回收。至於委外費用,捕蜂採按件計酬,500元一件;捉蛇則以年度計算,約20~30萬之譜。
從各縣市提供的數據,消防隊每年為捕蛇出勤的次數無不破千次。宜蘭大學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助理教授毛俊傑曾於美國發表台灣龜殼花入侵民宅研究時,其他與會的國外蛇類研究者,看到他們提供的資料都瞪大眼睛。
「因為我們每年發生的案件數比其他地區多很多!」這跟台灣地理環境位於熱帶、亞熱帶有關之外,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土地利用型態。
都會人入鄉 有蛇出沒易恐慌
建物所在位置和土地使用方式及政策有關,土地的開發方式,也影響了蛇入侵的可能性。以台北市而言,密集的建築物裡,可容納且適合蛇類活動、躲藏的綠地不多,條件也不佳,野蛇侵入的機率非常小。
毛俊傑解釋,過去會住在鄉間或郊區的人,基本上是對野生動物比較有概念或應對的經驗,也許會處理不當,但至少知道問題沒那麼嚴重。但是,變相開放農舍,是把都會區的人帶到鄉野,這些人相對是比較沒有概念的,只有恐慌、懼怕。
蜂與蛇 害獸或自然資源?
該如何看待捕蜂捉蛇這件事?毛俊傑認為,首先得澄清台灣原生於野外的蛇或野蜂,是自然資源或害獸、害蟲?是公共財還是誰看到就是誰的?
「若是公共財,是全民共有,應考量全民的利益,以此為出發點,從各方面去權衡多數利益。」例如,由政府委由可受公評、可信任的機構、組織處理,並監督查驗。
毛俊傑舉其研究室過去和宜蘭縣政府合作的例子,每次處理之後,必須填寫三聯單,標註何時、何處、何人捕捉了哪一種蛇、多少數量等,由消防隊、縣政府及處理單位各收執一聯;前兩聯當場點收,第三聯則由執行單位每個月彙整一次給縣政府。
「如此一來,至少先解決了蛇入侵處理後,造成後端留置動物大量積壓、受傷、死亡,收容空間不足及動物福利的問題,並得以從頭到尾、逐漸有規律性建立處理步驟,避免動物在過程中被不當的對待,從中收集蛇類資料及監測變化。」毛俊傑說。
無論委託義消或原住民團體處理,都牽涉誰使用誰買單。在澳洲或美國部分地區,這類問題已發展私人公司供民眾付費使用,或可提供台灣社會參考。
家中有蛇可以這麼做……消防員不需搬家具配方!
無論到最後捕蜂捉蛇歸誰做,民眾仍可習得簡易的處理方法。毛俊傑提供了當野蛇來拜訪時,民眾可以做的事情:
若蛇躲在櫃子下,可使用寬膠帶,將有黏性的一面向上,與櫃子保持約10~20公分的距離,將膠帶平舖環繞在櫃子周圍或房間的出入口,就可離開現場。
等到蛇終於出來時,就會碰到膠帶,由於膠帶並未固著於地面,因此蛇身只要接觸膠帶,一扭就會與膠帶相互糾纏,蛇的行動就會立即受到限制。
若擔心這道鎖不住,可於門口再加一道膠帶形成加強版,重點在於兩端一定要靠著牆邊。被膠帶糾纏的蛇,可將其置入大型附蓋的垃圾桶中,倒入一點食用油,使其沾染蛇身,即可幫助蛇脫困,這時候可依據現況自行攜到野外放置,或通知相關人員協助處理。
- 消防署和林務局之間應加強溝通,建議參酌借鏡桃園市運作模式創造雙贏。
- 消防署主責危急救護任務繁重,人力顯然不足,且非屬消防員之專業;林務局雖主管野生動物保育,但捕蜂抓蛇並非屬野生動物保育範疇且無配屬相關人力辦理是項業務,保育員同樣沒有捕蜂抓蛇的經驗及技能。
- 相對於蜂蛇入侵案件之龐大數量,兩個單位都有人力和技能嚴重不足的問題。原住民從小就跟著長輩學習了解蜂蛇生態,政府可評估導入原住民教導和補充捕蜂抓蛇人力,並整合各地義消,解決人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