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何處去?外傳台電已選定四個候選場址,基隆市、金門縣、連江與澎湖縣均上榜,引發社會譁然。經濟部、台電出面否認並說明,即將送經濟部《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與已送原能會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替代/應變方案》均未指出具體場址。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今(13日)下午出面澄清,地址選定不是台電權責。集中式貯存場場址將由行政院層級的「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討論,凝聚社會共識,內容也將涵蓋高、低階核廢料。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小組只是諮詢平台,可以提供意見,但集中式貯存還是需要有法源依據與選址程序,不能僅由小組拍板定案。
台電提「集中式貯存場」 經部:送專案小組尋求社會共識
面對核廢料的燙手山芋,經濟部於2010年公告「台東達仁」、「金門烏坵」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的潛在場址。2011年3月成為建議候選場址。但因地方強烈反對,地方政府拒絕協助辦理公投而進度停滯。為解決選址問題,台電改提出「集中式貯存場」應變計畫,除將計畫送交原能會外,也提交可行性評估到經濟部。
《集中式貯存場可行性評估報告》於去年9月首度提出,補充修正後,近期將重送經濟部。針對可能地點,楊偉甫澄清,還未看到修正後的報告,但台電已經聲明報告中並未建議具體地點,這也不是台電權責。報告僅就核廢貯存地點必須符合的地質條件、安全性因素等加以分析。
楊偉甫說明,行政院正在規畫「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最終確定地點需經小組討論才能確定。小組成員包括公正社會人士、專家與在地鄉親。待報告送經濟部審查通過後,就會送小組討論,以尋求最大社會共識。
楊偉甫也說,小組討論議題將不分高階、低階核廢料,也不僅止於技術面,社會面因素也要加以考量。小組所做的結論將是行政院的高度,希望藉由此溝通平台解決過去處理核廢的問題。
集中式處貯存規避公投? 廢核團體:應有完整法定程序
集中式貯存計畫橫跨低階與高階核廢料。楊偉甫說,集中式貯存是屬於過渡階段,就現有的規定,並未要求集中式貯存的地點要經過公投。但是,有無可能變相成為永久性的貯存?楊偉甫否認。他說,最終處置有其法令依據,集中式貯存地點不能直接變成最終處置場所。
不過,他也表示,希望社會在討論過程可以把眼光放遠,把這個可能性也一併討論,這樣就不用為此重複做一次,社會成本最低,建設經費也會省很多。
對於經濟部的說法,崔愫欣持不同意見。她指出,集中式貯存不是只放五年、十年,雖然規畫期是40年,但有可能會再延長。不能只由行政院層級決定,至少應比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要有法源基礎,至於是否應經過公投?則要看條例怎麼訂。
崔愫欣解釋,行政院的「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是諮詢性質,並非選址小組,也沒有決策權。選址要有地質探勘、評估、地方說明會等一套嚴謹的程序,不是討論而已。